要改革完善农业科技开发体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
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强科技开发能力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内涵。一要着眼于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要求,彻底改革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立足于产业经济效益、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围绕产业发展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二要依靠科技进步使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跃上新台阶,把科技进步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把农业科技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科技开发应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行业科技攻关计划,力争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xìng、关键xìng的重大课题上取得更大的突破。第二,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xìng研究,不断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第三,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实现科技产业化的步伐,实行教育、推广、加工、生产一体化,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第四,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农业协议尽管要求取消非关税措施,降低农产品关税水平,但这种开放的过程是逐步的、循序渐进的。如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是十年,要求发展中国家在零四年前,农业保护标准达到发达国家九五年的保护量。而且,还规定了一系列如“特殊保障条款”等保障措施。根据中美协议的内容,我国对外承诺取消农产品非关税措施,对农产品进口采取约束关税方式,对重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等大批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即对进口确定一定的配额量,对配额内产品进口征收低关税,配额外产品进口征收高关税。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wto允许存在的进口保护过渡xìng措施,其实质仍然是一种非关税措施。关税配额谈判中所承诺的准入量实际上指的是市场准入机会,而不是最低购买义务。关于关税配额准入量的执行,wto也无任何强制xìng要求,其他成员亦无权要求该成员必须完成所承诺的配额准入量。从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实际执行的情况看,许多成员并未完成其承诺的配额准入量。同时,可以采取农产品协议规定的“绿箱政策”,即采取农业科研、植保、基建等投资,粮食安全储备,作物保险,自然灾害救济,以及区域开发等措施,合法地保护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我国应采取这一政策来保护和发展我国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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