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见拿捏不住邢宝华,只好放弃。
等人走后,邢宝华对着于胜海问道:“你在联络另外两家电讯运营商,和他们谈谈!”
“好的老板。我们这边的货真不量供吗?”于胜海问道。
“不是不想供应,确实没那么大的产量。对了,海外收购电子版权怎样了。”邢宝华问道。
于胜海知道邢宝华问的是大美子国的收购情况,目前来说还很理想。
没有遇到那种狮子大张口的。对方感觉合适就卖掉。
毕竟能在电脑和数码设备上播放电子版音频影视没见过。至于未来,谁知道?
按照和小鬼子不同待遇来操办这事儿。
小鬼子那边全部买断,哪怕现在出的歌,都自动归入版权内,有几首算几首,这四十年内的电子版权要到2025年。
陷阱就是一个信息差异化。就算现在算也要二十年后才会有MP3才出现。
有接近十年的信息差异化,小鬼子不是神,更不会看到那么远。就算索尼卡一下,不也是同意了吗?关键还是价格。
索尼娱乐拿下,是最大的成功,除非小鬼子要拿回新的版权,怎么办?扔了老公司,重新开一家新公司。
老公司的歌手集体跳槽到新公司,在产生的歌曲或者影视啥的就不牵扯老公司的合约。
当然,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取消这种霸道垄断的合约。
那都是十年后的事儿了,邢宝华说不定这笔投资稍微能回本也说不定。
但大美子国前期可以这么运作,后期要分成的。不然说翻脸就翻脸。甚至可以告邢宝华垄断市场。
赚的钱,还不够缴纳罚款的呢?
于胜海说欧美那边运转正常。逐步的收购着。
正好有件事儿需要邢宝华定夺,那边情报部和投资部的员工在收购动画片时,把遇到的情况给传回来。
就是有一家影响力较大的漫画公司,想要出售一部分股份,他们现在遇到经济困难需要一部分融资,真好在谈电子版权的时候,对方还问收不收他们的股份。
邢宝华一听有点乐了,不知道是DC还是威曼。
好像威曼这时候过得不是很好。
这家公司从创建以来有过很多次经济危机,好像后期都游走在倒闭的边缘上。
这时候不会到处拿着那些英雄ip送人吧?
邢宝华对着于胜海问道;“不管是DC还是漫威,都买,不光买股份,还要买英雄版权。”
“电子版权我们都买了,25万一个电子版权。”
“不光要电子版权,还有纸质灯影视的改编权。着重收购的英雄版权有,超人、蝙蝠侠、绿灯侠、神奇女侠和猫女。
蜘蛛侠、钢铁侠、绿巨人、黑寡妇和队长等一些反叛人物……”
邢宝华把自己能想到的都写在一张纸上,让于胜海告诉在大美子国的人,进口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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