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唔要骗我,这当真是你店内最大支?”一只眼睛透过放大镜骨碌乱转看着手中金手镯。
“当然了,老板你要最粗最大,就这支了!足足有三十五克!”周大福金铺掌柜谄媚道。
绰号叫“靓仔坤”的程家坤把眼睛从放大镜上面移开,透过放大镜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那金镯子纹路挺好看。
“没有更重的了?”
“冇啦!再重戴在手上沉甸甸的,很碍事儿的!”老板满脸谄笑。
靓仔坤点点头,回头问坐在轮椅上的老妈:“阿妈,这支镯子你钟意不钟意?”
老太太瘫痪好多年,最近才算过上好日子。
靓仔坤拿了石志坚给他的三十万,先是买下了一栋小公寓,然后又给老太太订制了轮椅,还雇佣了菲律宾女佣,算是把家里事儿安排的满满。
老太太见儿子要给自己买金手镯,乐得合不拢嘴,嘴上却道:“阿坤,花那些冤枉钱做咩,把钱存好,到时候你也可以娶个好点女孩做老婆!”
“娶老婆的事情以后再说!”靓仔坤知道老妈穷惯了,不舍得花钱,就取了金镯子蹲下去帮老太太戴在右手上,笑问道:“呐,现在你手腕靓不靓啊?”
老太太高兴的说不出话,靓仔坤就问帮老太太推轮椅的菲律宾女佣:“沙丽娜,你说靓不靓?”
沙丽娜就忙竖起大拇指,用蹩脚粤语说:“好靓的!”
靓仔坤大笑,起身对金铺老板说道:“就这支打包好!我付现金!”
在金铺老板包装金手镯的时候,靓仔坤随手拿起柜台上的那只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发型依旧那么酷,三七分打着发蜡,后面稍长,留着燕尾,有些像中的达斯丁-霍夫曼!
靓仔坤张开嘴,露出两颗大金牙,这是被陈志超拿枪托砸掉之后他镶嵌的金牙,在镜子中熠熠发光。
“真好!”靓仔坤赞了一句,感觉这金牙比原装的还好,显得富贵!
“老板,你的首饰包好了!”金铺老板忙把包装好的礼盒双手捧给靓仔坤。
靓仔坤点点头,随手塞给老太太道:“这是您老的,可要拿好了!”
老太太一脸的喜悦,活这么久,她这可是第一次有金手镯戴。
记得清楚,刚嫁人的时候她老公也买给她一枚金戒指的。有一次去地里挖番薯,那枚戒指找不到了,她哭了一整天,最后老公提着煤油灯在地里找了一整晚,这才找到。
她喜极而泣,手攒着那枚金戒指一整夜都舍不得松开,生怕再丢掉。
再然后,她生了靓仔坤,又生了他妹妹程家芳,也是在那时候,家里生活越来越差。
先是老公去世,然后她一个带着一对儿女艰难讨生活,为了让儿女吃饱饭,她把家里头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最后这枚结婚戒指,也给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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