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也不生气,他声音低沉,就如魔鬼的蛊惑:“我说,你反正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试试呢?”
流浪汉听的一愣。想来想去,回答道:“可我还有一条命呢。”
“的确如此。你这条命有两个活法,一个是一辈子做流浪汉,最后死在阴沟里。二是跟我回去。我保证,只要你照我说的办,你肯定能被所有人记住,甚至远在王都的国王陛下会知道你的大名。”佣兵声音很低沉,充满了诱惑,但如果对象是那些真正一无是处。意气消沉的流浪汉,估计说的再好听也没用,但诺维却有些不同,他心中还有一丝未灭的火焰。
他虽然懒,但却是因为跛脚无事可干的缘故。他也曾经梦想过征战深渊,梦想过跟随着泰勒斯元帅一起建功立业,只不过现实太无情。
“你到底看中我什么了?”跛子不解地问,他心动了,而现在,他只是想搞明白这机会是不是真的属于他,而不是因为对方找错了人的缘故。
“我听说收容所里有个人曾经有一手绝活,能用弓射落一百米外挂在树上的铜币,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一个叫诺维的跛子?”佣兵伸手抬了抬帽檐,帽子下的墨绿色眼睛直盯着诺维看。
“是我。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办不到了,手没力气了,拿不稳东西。”诺维承认了,那是他年轻时候的梦想,他也有天赋,可惜军队不收跛子,因为一个跛子会拖累行军速度,而他的箭术虽然好,但在这尚武的年代,能和他比肩的人比比皆是。
“这就行了,我找的就是你。如果你心中还有那么一点儿雄心的话,就跟我来。”佣兵没再多说,他转身走出了小巷,他的速度并不快,显然是照顾到了诺维的残脚。
诺维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然后他就跟了上去。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他别无所有,也没什么可失去的,现在有这么一个轰轰烈烈的机会,为什么不干呢?
一个落魄佣兵,一个流浪汉,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在泰勒斯的街巷中,最后,佣兵带着诺维进入了一间木楼。
这木楼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寡妇(人族生活条件大好,平均寿命迅速变长),长得颇有姿色,身上穿着长裙,走动的时候能显出一些身体曲线,诺维几乎看呆了眼。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但他从没来进过一个漂亮女人的家。通常,他只能在街上看到这些美丽人儿,然后回到收容所里好好回味一番。
木楼里的空气中似乎飘荡着一股香味儿,诺维被熏的陶醉不已,他抽动着大鼻子,恨不得一口气将房间里香气全部吸光。
这寡妇给浑身脏兮兮的诺维安排了沐浴,还给他换上了干净衣服,这让流浪汉显得越发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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