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钱一串的糖葫芦,被小贩喊上了天价,周边的商贩们都支起耳朵偷看林七七的反应。
林七七为了出行方便,一般都是简单的少女发型,并未挽上已婚妇女的发髻。
林七七看着小贩手上鲜红欲滴的冰糖葫芦,跟小说里时常出现的代名词给联合在了一起。
小说里的女主,跟男主外出游玩的时候,冰糖葫芦出现的概率几乎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林七七倒想见识一下,这个冰糖葫芦到底有什么魔力?成为作者写街边小吃时的不二选择。
“嗯,给我来两串,我先吃吃看,味道如何。”
“诶诶!好嘞!”
小贩忙不迭地从竹竿架子上拔下两串冰糖葫芦,送到林七七和慕容翎的手上。
“师父,这红彤彤的果子是什么?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诶!”
慕容翎拿起冰糖葫芦,一口一个塞进嘴里,“喀嚓喀嚓”的嚼了起来,都不带停顿的。
“嘶,师父,好像有点酸,”慕容翎吃完一串冰糖葫芦,才发表他的吃后感,“不过,还挺好吃的。”
林七七诧异地看向慕容翎手上光秃秃的竹签,满眼问号:这就吃完啦?
不是说冰糖葫芦是舔着吃,男主和女主逛完一整条街,回到家的时候,手上还能剩下一两颗果子的吗?
难道说小说里的冰糖葫芦跟这里的冰糖葫芦不是同一种吃食?
林七七带着疑惑,伸出丁香舌头小口地舔着,又学着慕容翎的样子,咬下小小的一块缓慢地嚼动着。
“嗯,确实不错,甜而不腻,酸得开胃。翎儿,你若是喜欢吃,再来一串。”
小贩一见自己的冰糖葫芦受欢迎,又从竹竿上拔下一串,机灵地塞到慕容翎的手上。
林七七一边吃,一边从袖子里摸出一颗金瓜子给小贩。
“嘶~”
“吁~”
周围一直看着林七七的商贩和百姓们不约而同的发出抽气声。
知晓林七七和慕容翎二人肯定是富家子弟,是待宰的小羊羔。
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只肥羊居然会这么的肥,出手这么滴大方。
买个糖葫芦而已,小贩手上所有的糖葫芦加起来,撑死了也不可能超过一两银子。
可他们看到了什么?小贩的手上一颗金灿灿的金瓜子诶!
“小,小姐,这,这也太多了!小,小的找不开......”
小贩生平第一次碰到这么大金额的金子,手心都在冒汗,眼睛都不够他使,话都说不利索了。
“翎儿,你身上带银子了吗?”
林七七瞅了眼小贩手上的金瓜子,闲闲地朝边上的慕容翎求助。
“银子?”
慕容翎一脸迷惑地看向林七七,出门要带银子的吗?
靠!
林七七蓦地拍了下自己的额头,忘记慕容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天家贵子,脑回路比自己这个外来人更加地奇葩。
“卖糖葫芦的,银子就不用找了......”
“呃~谢谢!谢谢小姐,您就是小的再生父母,小的......”
“你也不用谢的这么早!”林七七淡淡地打断了小贩感恩戴德的假面具,“你就背着糖葫芦跟在我们身后,替我们拿东西吧。”
林七七可不是再世圣母,听几句好话就分不清东西南北。
相反的,她比一般人精明的多了,她又不是不知道这里的行情,翠环在府里早就跟她普及过了。
只不过对于金钱,林七七看得没有那么重,花一个打赏用的金瓜子换一个免费的劳力,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