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现在的文臣缙绅,已经被成功割裂开来!
现如今的文臣缙绅,大致可四方势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内阁首辅刘健,凭借内阁首辅与两朝帝师的身份,牢牢坐着头把交椅。
而都察院转变了一下思路,从这些中下层官员入手,严刑拷问追查赃款去向,最终就只能指向这两名郎中大人了,要么如实招供坦白从宽,要么拒不认罪抗拒从严。
毕竟,这是张敷华的奏章!
张敷华何许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这个“君子”之名,与刘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么“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员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张敷华的“君子”之名,来源于江南一带的百姓,只要提及“张敷华”这个名字,人人称赞颂扬,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质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去质问人家这么一位硕德老臣!
这个案子,被张敷华定义为“结党营私”!
结党,自然好理解,毕竟全都是湖广乡党,少数那么几个虽然不是湖广籍官员,那也是交了投名状主动攀附之徒,没什么好说的。
眼瞅着自家大人都被逐出了朝堂,而另外一位又始终默不吭声,这两个清吏司郎中哪里还不明白,他们这是被放弃了,只能老老实实地招供认罪,然而供词里面却全然没有提及李东阳、刘大夏和熊绣三人。
看着鸦雀无声的朝堂,汤昊只是觉得好笑。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那就是告病休养的老阴比李东阳,以及他苦心经营的湖广乡党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联手绞杀的那些倒霉蛋儿!
眼瞅着没人开口,汤昊最喜欢做这个恶人。
“这不很简单吗?”
“国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
“该杀头的杀头,该充军的充军,该流放的流放,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总体而言是比较严苛的。
毕竟这《大明律》是洪武帝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制定而成,洪武帝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除贪贿。
只是因为其太严苛,加上土木之后文臣缙绅把持朝政,自然就开始动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严禁嗣君“变乱成法”,所以这些家伙也是不敢,转而变通思路,遇到对他们不利的案件出现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直接大大降低了这《大明律》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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