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混战
现在无非是几种情况。
第一,就是敌人远超过我们,这种情况下,以乱打乱,才是唯一的取胜之策。
第二,敌人不如我们,或许撤出去整军再战,能够占更多便宜。
第三,就是敌人与我们相差不大,势均力敌。这种情况下,先手优势就很重要了。
金生玉权衡利弊之后,就果然放手一击。
如果是第一与第三,这种情况,这样的进攻是最合适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虽然伤亡大一点,风险高一点,最后也是胜利。
至于混战。金生玉从一个底层的蒙古人一步步走到今天,刀头舔血的日子可没有少过,才不在乎混战的。
但是金镇那边就不一样了。
金镇完全没有想到在这里遇见敌人,更没有想到,几乎在发现对方的同时,对方就扑了过来了。不知道多少人,不知道敌人在什么地方?只一瞬间,厮杀声,呼喊声,火铳声,以及其他爆炸声。
金镇刚刚开始还想进行指挥。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指挥了。
乱了,全乱了。
这个时候,也就看出来,双方的差距了。
金生玉不畏惧混战。这个时候,金生玉带着护卫,冲杀在最前面,反正下令进攻之后,金生玉也知道,不大可能指挥了。战场散落在芦苇荡之中,被芦苇荡分割起来,看上去处处都是厮杀。但是实际上,都很细碎的小战场。能共一两千人厮杀的场地都没有。但是分布很广,数里方圆之内都是这样的。
这种情况下,金生玉如鱼得水。
而金镇就不一样了。
倒不是说金镇能力不如金生玉。这个不好说,但是金镇也算是将门出身,经验丰富,有傅友德耳提面授,身边也有父亲留下的亲兵家将。金镇的武艺也不错。但是几乎没有亲自上阵杀人。
因为不需要。
高级将领需要上阵杀人的时候,局面要崩坏到什么地步啊。
所以,在第一时间,金镇做出了最常规的选择。
却没有想到,金生玉这么莽。
没有一会功夫儿,金镇身边的护卫,不足百余人了。甚至金镇都能看见有北军冲到他身边了。
因为何夕注重火器,即便是骑兵,也是有相当数量的火器配置的。而这个骑马,马也跑不起来,不知道谁先下的决定,不管马了,步行发起进攻,先用手中的短火铳,打上两轮,然后见人多扔手榴弹,接下来,再拎着马刀搏命。
这效果是相当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