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二年,十月初七。
来自于九边的骑兵已经开始进入西域,吐蕃地区。
来自于太孙的令旨,让傅友德派出一支千骑对狐胡国周边地区进行保护和清剿。
毕竟姐妹花,包括王后都已经是以身饲君,若是连这点事情都不关照,那就太渣了。
领到命令的是何荣。
带着千骑,何荣直接去往狐胡国。
“听说这狐胡国的公主,是极其漂亮的双生子姐妹花,现在已经得到了太孙的宠幸。”
副将笑着对何荣说道。
何荣道:“如果不是这样,咱们会被安排到这边来吗,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鞑子,自从拿到这燧发枪后,我可是手痒得很。”
“不过大将军严令私下开枪,这玩意太金贵了,我都觉得拿它来打鞑子是真浪费啊。”
“要是这边没得鞑子,咱们岂不是没法使用。”
何荣的语气有些不爽,其他人可以直接追鞑子的踪迹,自己还肩负防守任务,这就有些感觉施展不开了。
主要还是这燧发枪太有感觉了,必须要找个能用它的时候。
当然,这是太孙的令旨,他可不敢搞砸。
要是狐胡国出了事情,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前程就等于是彻底无了。
副将道:“其实也是有办法的,咱们可以先去狐胡国,然后把步兵放在那里防守。”
“有咱们的将士去守城,那鞑子怎么可能攻得下来。”
“我们带着骑兵,就可以在周遭去寻鞑子踪迹了。”
何荣眼睛一亮:“好办法,果然是好办法,就按你说的去办。”
寻了几个当地人,何荣就让他们带着去狐胡国。
不要小看大明的辅兵,他们虽然没有甲胄,但都携带了火绳枪,火炮。
原地驻扎防御的时候,就跟个乌龟壳一样。
火绳枪现在对于大明来说打造起来非常轻松,每月产量已经上十万支了,这也是大明现在主要的火器。
相当可观的杀伤力,让如今的火绳枪已经成为了军队主流。
骑兵的冲锋在火绳枪下,根本无法造成强大的杀伤。
直接冲锋就等于是找死了。
第一个找到帖木儿军队在西域踪迹的是巴图。
他从金帐汉国一路跑到大明九边,穿越了大半个草原。
本身作为蒙古人,他也更加清楚帖木儿军队的情况。
实际上帖木儿的骑兵在西域也没有说要躲藏的意思,不过西域太过于辽阔,几万人在西域这么庞大的地方,当真是丝毫不起眼。
“没想到我们还有共同作战的时候,还是打的撒马尔罕的军队。”
哈斯巴根骑在马上,感叹道。
巴图笑了笑:“当初我就说过,跟着来大明没错吧,如此坚固的甲胄,强大的燧发枪,如果在草原,只能是成为它的靶子。”
“有了他们,在这草原上,我们的骑兵就是所向无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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