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好,这份凶险都由自己承担了,简直欺人太甚!
急中生智之下,陈执中目光一扫,嘶声道:“叶及之呢?他也是府衙官员,一向伶牙俐齿,我看此番朝议,由他出面倒是不错!”
狄进转向谢松,谢松赶忙道:“禀大府,叶推官此前正在搜寻一伙贼子,怕是被耽搁了!”
“推官确有此责,我当年破京师灭门案,也是得吕安道吕推官之助良多……”
狄进微微点头:“况且朝议辩论,要的不是伶牙俐齿,而是质性刚直,姿识明敏!若能出于名臣之家,又为国敢言,那就更好了!陈判官莫要推辞,你今日就是不来,我也要去请你的,就这般定了,回去准备吧!”
“我……我……是!”
陈执中僵立半晌,在庞籍和谢松似笑非笑的注目下,终于拱了拱手,发出沙哑的声音,退了出去。
对于这场大辩论,狄进确实计划让陈执中顶上,倒不是背黑锅,而是物尽其用。
围绕案情的辩论没什么实际意义,就是一场**,好比历史上神宗朝的另一桩著名案件,登州阿云案。
那案件本身也很清晰,登州女子阿云,在居母丧期间,因其叔父贪图聘礼,将她许配于一位农夫韦高,而韦高本人相貌丑陋,年岁又大,阿云不喜,便趁夜持刀,将韦高连砍十几刀,不过妇人力气终究不够,没有砍死,被传到官府后,不待审讯,就交代了整个过程。
杀人未遂,依律当绞,但不待审讯和用刑,行凶者便主动交代,算作自首,当减两等,当时的知州判的是流放。
只是这判决,上到审刑院和大理寺复核时被推翻,因为韦高是阿云丈夫,妻子杀夫,是犯人伦,当斩立决,因韦高未死,减一等,当绞。
大理寺和审刑院的复审意见传到登州后,那位知州又不同意了,因为他认为阿云并非韦高之妻,不能这样判决,大理寺怒了,加上了“孝期结亲,违律为婚”之罪,知州又认为夫妇关系是非法的,双方打起了笔墨官司,继而惊动了整个朝堂。
王安石支持知州的从轻处置,司马光支持审刑院、大理寺和刑部的斩立决,最终神宗支持了王安石一方,赦免了阿云的死罪。
后来还有一条谣言,说是司马光等了十七年,终于得势,又赶紧把阿云提出来杀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阿云是由神宗赦免的,不管后续律法如何变化,都不可能推翻先帝审理的案子。
登州阿云案,与现在的京师殴妻案,其实是相同的性质。
神宗朝是变法和守旧的冲突,如今则是帝党与太后党的冲突。
但前者最后沦为了不死不休的党争,一切为了反对而反对,后者却能将朝堂的注意力转移,让两党不再那般剑拔弩张。
正因为这样,参知政事薛奎才会推动。
这位老臣显然也意识到,帝党再这么逼迫下去,是陷官家于不孝,而逼母退位是恶性的争,由民间案件引发的纲常探讨,律法重定,则是良性的争。
若能暗里指出太后欲衮服祭祖的不妥,重申官家亲政的必要性,就更好了。
所以薛奎极力促成此事。
哪些臣子真心为国朝安定着想,哪些是为了往上爬无所不用其极,一目了然。
别的人也就罢了,陈执中偏偏在麾下任命,狄进岂容得他正事不做,反拖后腿,而这个安排也让庞籍和谢松心服口服。
跟着这样的大府,加班起来也倍儿有劲,容光焕发,精神百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