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华苑小区离这位年轻人所住的地方不算远,步行也就半个小时,所以年轻人也就这么懒懒散散的冒着逐渐变大的雨走到了小区墙外。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小区围墙,然后身子往下微微一蹲,之后快速的往上一穿,双手扒住了小区不算低的围墙,再然后身子轻巧的翻身而进。
看样子动作很熟练,应该经常做这一类型的运动。
年轻人躲在一处小区灯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双眼四处快速的扫了几眼。
高档小区里都会在各个地段装有监控探头,年轻人经验很是老道,只是这么简单的扫了几眼,就大致知道了附近几个监控的位置,自然也就知道如何避开这些监控了。
很快,年轻人就选定了自己的目标,小区内一栋高层西面四楼的一户人家,选这户人家的原因,一是楼层还不算太高,凭他的身手爬上去不费劲。
第二个原因,也就是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户人家的窗户是半掩着的,最便于进入了。还有一个原因房子里没有一丝光亮,说明要么没人,要么早就睡了。
说到这里,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猜到本书主角的职业是什么了,没错,就是小偷。一个有七年经历的老手了,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架不住入行早啊。
年轻人名字叫马浩宇,据说是他那没见的面的老子给他起的,看这名字起的还是有一定水平的。
马浩宇今年刚满二十岁,从懂事以来就在社会福利院长大,没见过亲爹亲娘,八岁那年他被一户人家领养了。
领养他的那对夫妇结婚近十年了还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所以就到福利院领养了马浩宇,一开始他们对马浩宇还是不错的。
一直到第二年,那对夫妇突然怀上了自家的孩子,由此可想而知对于不是亲生的马浩宇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马浩宇于是毅然离开了这个令他伤心的家,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娃娃流落街头,吃得苦有多少,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捡过破烂,睡过下水道,替人洗车,给人望风,打过架,偷过东西,甚至被人打的半死都有过,劳教所都不知进了几回了。
十三岁那年,他遇到了刀疤,也就是他现在的干爹,刀疤是一个惯偷,他正是看中了马浩宇的机灵劲,想把他当成偷盗工具来使用,所以才收留他的。
刀疤系统的教马浩宇学习了各种偷盗的方法,几个月后,马浩宇就开始了替刀疤偷盗赚钱的生涯,一直到现在,足足七年有余了。
说老实话,对于这种生活,马浩宇早就过够了,他也厌烦了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他想过一种正常人平平淡淡的日子。
前些日子,马浩宇就曾想过,再过一两个月,等自己存折里的钱攒够了五千,就离开这个城市,到一个刀疤找不到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