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与邝露提过的事情,陈凯特别找来了王江和曹从龙二人,与这两位负责民政和讼狱的大员好生探讨了一番,随后便来到了咨议局召开会议。
“本官决定,以一两银子的价格出售养殖蚯蚓及潮州养殖场的相关技术。只要付了银子,便可以得到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有偿培训。”
陈凯在潮州建立的养殖场对于平抑潮州暴涨的粪价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同时导致的还有鸡肉和鸡蛋的市价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降低。
这样的影响,对于很多方面都是有利有弊的,不过从纯粹的商业角度,养殖场的存在丰富了当时潮州的军队的肉类供给,军官、士卒们是非常高兴的。但是,增加的产能始终没有得到主动的扩大,而有心经营这样的营生的人们也摄于陈凯的身份地位而不敢贸贸然的使用相关技术,使得潮州养殖场仍旧只是曾经的那处所在,仅此而已。
此间,陈凯将技术出售,有了白纸黑字的文书,那些有心经营这样的营生的人们就能够安下心来。而一两银子的价格,其实等同于是白给,因为这种生产方式本就不适合普通的农家,须得规模化生产,而规模化本身就是需要资金支持的。
咨议局的大会堂里,陈凯将这番话说了清楚,随后便将有偿培训的培训费进行了公布,在数额上也仅仅是人工而已。
这样的表态,当即便赢得了会场上的一致赞颂。但是,很快的就有议员提出了想法。照着他的话说,陈凯这样做是没错,但是应该以此为例,设立相关的制度和法规,要将其推而广之。
“董议员所言甚是,在下亦有同感。”
“在下也觉得有此一举,当可保护那些费尽心思开发新技术的人们的利益。”
“”
能够坐在这里的都是人精,此间一个个恍然大悟,不光是极力表示认同,更是举出了一个又一个合理、不合理的理由。总而言之,就是要求陈凯在咨议局进行表决,表决是否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法规、
“本官从萌生出设立咨议局的想法伊始就相信咨议局能如其名一般,做到为民发声和为官府拾遗补缺。今日看来,本官没有想错,而诸君也确实实在履行咨议局赋予各位的权利和义务。”
抚掌而赞,陈凯当即便表示了对这些议员们提出的议案的认同。走过了正常的流程,是否制定相关制度和法规的表决一如这座会议大厅中表决过的其他议案那般开始和结束,最终的结果,不出意外的自然是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法规。
这不是阿谀,这是权利的牟取,或者说是窃取从理论上说,如今广东所行的法律仍是大明律,因为这里本就是大明的控制区。大明律是朱元璋制定的,立法权便在大明朝廷,而现在,咨议局也在设立制度和法规,与他们早前制定咨议局的制度截然不同,是在制定由其他官府执行,广泛适用于普通百姓的制度和法规,这就意味着咨议局实际上拥有了立法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