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同人却写完了。
想起贴出那次生日贺文的时候,有人在下面跟贴说,怎么看起来像不二越的同人?
如果这位大人的视线能透过显示屏,一定能看到一滴大大的冷汗从我的脸上流下来,当时就感慨,好多人喜欢网王啊,网王的扇子无处不在……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后来的发展却是另外的一回事。
九月的时候没头苍蝇的找网王同人看,跑了很多地方以后,找到了st。那时候st的文库还能上,几乎把每篇文都点出来看了。个人喜好的关系,最喜欢三篇文章——《相逢一笑》、《流云》、《出口》。
看完之后每篇都想拜一拜。(汗)
然后,这几篇文也或多或少的影响了这篇同人的设定。
最开始的想写这文的时候,是为了人物。
以感情为线索,而不是故事。
整个文章的正篇其实是很杂乱的东西,所以有了两个番外,番外最主要作用是收线。当然如有些大人说的,罗生门似的的不同角度,也是作用之一,但相对次要。
所以撇开番外,正篇很可能让人看不懂。(黑线)
还有一些细小的东西也起到了收线的作用:开花的树,紫色和白色,那幅画和画中的手,很大的小熊……等等。
写这篇后记之前,我的室友终于看了这篇同人,也看了前几天的旧贴,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靡:看完了?
友:看完了。
靡(很期待):怎么样?
友(很勉强):还可以。
靡(不愿放弃的):来说说感想。
友:别人拍你还是有道理的。
靡(泪):这个我已经知道了,没有别的了吗?
友(义正词严的):你知道为什么会被拍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吗?
靡(惊讶):啊?是什么?
友(神秘的):这文……有妖气。
靡(怕怕,结巴):妖、妖……气?
友:除了原著里面人物的个性以外,每个人似乎都多了点这东西。(突然严厉的)你知道这又是为什么吗?!
靡(惊吓):为什么?!
友:因为你是妖怪变的。来,恶灵退散!
……(以下省略1000字)
后面的就是开玩笑了,不过有些话却是要说的。
这文算是写得比较辛苦了。
全文8.6w,不算长,也不算太短,结尾拖得时间比较长,所以后面看起来显得仓促,说到底是静不下心的问题。
无论实质如何,表面看起来,这是一篇较平和和隐晦的文章。
但完全不适合我的个性,所以有人反应后面这文的场景越来越灰,其实是我越来越郁闷的原因。不是把原创硬塞进了这个故事,是把我自己硬塞进了这个故事……
即使已经努力的试图调解了。
但后来看起来仍旧不是很成功。
所以这篇文,不平静又不激烈,不悲又不喜,有人反应当原创来看比较好,但是它的确是一篇同人文。
倒地。
作为同人文失败的同人文,还有,作为同人作者失败的同人作者。
听起来有些像绕口令……。
就起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不想把网王中的人物写坏。
都不想写坏的结果是每个都不太成功。
最对不起的人是部长。
基于自己喜欢的原因写了他,并且还一度信誓旦旦的要写好,最后成了这个样子……好像说什么都是多余了。
写到这里就有些像检讨书了。
所以下面要说些给自己的好话。
一方面努力客观的看自己,一方面宽容的鼓励自己,是每次写完一篇文章总结时候的习惯。
所以首先要说,这文是用心的写了;然后说,即使隔了很长时间,即使曾经一度对自己写的东西不能忍受,但是毕竟写完了,没有留坑。
总算是对得起追文的读者。
第一次写同人,第一次写这么长的现代文,勇气可嘉(^_^)。
无论如何,都算是一种尝试吧。
该说完的好像都说完了。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文都到了落幕的时候。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是真的再见了。
留下这篇文,算是对自己曾经喜欢的一种见证吧。
——200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