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计划是向东占博州,沿着黄河狭长发展,而后再自养水军,绕开如今被郑姓当作重城的郓州,从东部渡河,攻占齐州。
她犹豫的是,趁着博州如今刚刚经历战役势弱的时候攻打,还是先整顿整顿自己手中还满是隐患的兵力。
最终崔季明选择了后者。
因为如果就这样打去博州,再吞了博州的兵力,手下人数多起来,反而会使管理混乱之类的矛盾更加激化。到时候两三万人,她手中又没有名将,未必能压得住。
不少兵将都是那种只顾着攻城略地,恨不得抢来的钱堆成山的人。张富十倒是有了上次的经验,很信赖崔季明的判断,也坚决支持他的选择。
崔季明拥兵一万三,看似不多,但她可不像那些吹逼不打草稿的藩镇一样,把送粮草的民兵、做饭的烧火兵以及照料马匹等等的后备兵都算上,这一万三,就是都能上战场的人数。
她先是设定了二十三条一旦触犯绝对是死罪的律令。
大的条例如背弃逃跑、无故奔走惊动,小到经过时随意抢掠、拉弓后回头张望、隐瞒破敌后的缴获。
这些懒散到把投降当作日常的兵们,一听到这些对于崔季明而言理所应当的军令,立刻炸开了锅,怒骂崔季明太过分了。
崔季明知道他们不可能一时接受,她有意道:“这条令张贴于军中,每日练兵时都要背诵,但三个月才实行,三个月期间如果犯了军令,不会杀头,却会被立刻夺去所有的军甲战马,只能带着饷银,驱逐出营。三个月间,任何想要离开军营之人都可以随意离开,但也是不能带走一件军营中的东西。”
先被军令吓到的兵士,立刻打起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
反正犯了错也就只是被驱逐,为啥我不赚够三个月的饷银,最后一天再走?
就算中途犯了错,也就少赚点就是了。
憋够了三个月,老子就跟你这个傻逼军营拜拜。
绝大多数的兵油子心里都是这么想的。
崔季明可不是那种只读兵书高高在上的世家将领,她揣测的透这些人都在想什么。
军令一出,直接打包行李离开的,不过是几个人。一万三千人,绝大部分都留了下来,等的就是三个月的钱。
而后她开始清点手头能有的资源。
选择赵弘敬的最主要一个原因,还是因为赵弘敬出身还可以,家底不错,就是不怎么出去抢也养得起兵。不用像某些军队一样,需要不断的去攻城略地才能维持的生存。
如果崔季明不杀俘虏,那么她手里应该有两万多兵。而在崔季明杀一半俘虏的状况下,与她人数偏少相对应的就是她军备足。
算上驮马,她有将近五千匹马,弓箭也有三千多把,军甲更是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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