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张脸涨的比自己的绛色袍子都要红三分,低声道,“臣不敢。”
明湛微微一笑,眼睛越过台阶下站立的官员,飞向门外蒙蒙的雨雾,云南多雨,这样阴霾的天空,也不过是个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做了皮蛋粥,非常成功。
明湛其实还有一大优点:他很会哄女人。
在他看来,女人中,如同卫王妃明淇这样的自然值得敬重,不过,像阮晨思天真可爱,如一尾溪水,清新见底,也挺讨人喜欢。
明湛是个相当无耻的家伙,他倒也不讨厌阮晨思,温温顺顺的小姑娘,相貌也有几分讨喜,性子并不刁恶,拉着小手儿说话解闷儿也是好的。
“看你晚上吃的不多,是不是菜不合口味儿?”
“没有。”阮晨思脸上飞红,悄悄看明湛一眼。
明湛笑,“怎么害羞了?”“我是高兴。”阮晨思柔声道,“世子好些天没来,我以为您不喜欢我了,一直在担心来着。”
“真是傻丫头,我只是有些忙而已。你也知道我这趟回来是有差使的。”明湛笑着去抚摸阮晨思的秀发,“要是觉得闷,多往母亲那里走走,也多个说话儿的人。”
阮晨思乖乖的点头,明湛又问,“你有没有想看的书,或者喜欢的东西,我让人找了给你送来。”
“也没什么,”阮晨思犹豫一会儿,“母亲的寿辰要到了,我做了些针线,想着还是有些单薄,你跟我说说母亲喜欢什么,我备了,好讨母亲欢喜。”
“这个啊,”明湛想了一会儿,“母亲喜欢玉器多一些,你既做了针线,就是孝心了。其他的东西都是你的陪嫁,不要去动,从我库里挑吧。你选了,到时我瞧瞧,算咱俩一道的孝心,显着多好啊。”
阮晨思得偿所愿,唇角一弯就笑了,“我也是这样想的。咱们做了夫妻,寿礼一处备才好呢。”忽然想到自己是侧室,实在算不上“妻”,阮晨思又有些黯然。
明湛哄了她一会儿。
夜间不知何时竟飘起雨丝,一夜未停,至早晨明湛起身,仍是细雨蒙蒙,几分凉意侵入肌肤。
明湛穿了件稍厚的玉青色的衣袍,束锦带、金冠。
一般时候,明湛不喜欢戴冠,因他家富贵,不是金冠就是玉冠,份量十足,沉的很,能把头皮扒下来。不过许多场合,明湛也得打扮的整齐规矩,不戴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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