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几天,洛恋夏每天都让泪珠扶着在家门口附近的巷子里走动,只要一经过鲜鱼加工厂,或者海滩边,那些女乡民们全都一涌而上,凑近围观他。
他和泪珠现在成了渔村的名人,大家每天谈论的焦点几乎是他有多帅,泪珠有多漂亮。洛恋夏在外面时,总是对她们摆张臭脸,本以为她们会讨厌他,没想到,他的脸越臭,那些女人越喜欢他,因为她们觉得他有性格。
一到夜晚,泪珠就和他静静坐在院子里,两人在昏暗的灯光下,思念着小乔和雪烟。他是大少爷,吃不惯这些乡下菜,更不喜欢吃鱼,所以每天都吃很少。泪珠有时候会变着戏法做好吃的菜给他尝,他便装着一幅很爱吃的样子,吃完之后忍不住跑到水池边去呕吐。即使他表面再怎么伪装这些菜好吃,他的胃也会出卖他。
有时候他会开玩笑对泪珠说,“老婆,我知道你做的菜很可口,可是我的肚子就是不接纳它们。”
泪珠只好摇了摇头,“看来你还是不习惯过穷日子,你还是个万金大少爷。”
两人有时候还会替夏沫儿按摩,泪珠相信有一天,她会醒来,会突然醒来,奇迹会出现,只要她们相信。
一个月后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她们搬来小渔村已经三个月,泪珠仍旧每天忙碌不停,唯一让她欣慰的是,洛恋夏竟然快速的康复了,他能跑能跳,力气就像以前一样大,还能帮她抬这样抬那样。
“泪珠,今天……我做一道菜给大家吃,怎么样?”洛恋夏跑到厨房,一把抱住泪珠,亲昵的拥着她。
泪珠正扬着勺子,她攸地转过身,差点没撞着他,“你会做菜?你身体才康复,再多休息几天。”
“不要嘛,老婆,我发现你变得好凶。”果然是生活所迫,他可爱的小老婆,现在每天为了生计劳累,和外面那些阿乡砍价,变得有点凶,不过她在他眼里,永远都是那么的可爱美丽。
在泪珠的强烈要求下,他这个大男人似乎围在厨房没用,只得跑到客厅里帮小惜泪初习功课。
吃饭的时候,泪珠仔细观察了一下他,发现最近的菜他全部都咽下去了,不再爬去水池边呕吐,看来,他是慢慢适应了穷人的生活。
“泪珠,我决定了,我明天去找工作。我会十二国语言,会设计,画画天份高,会弹琴,会外交,基本上那些工作我都会,我相信一定有人肯聘用我的。”洛恋夏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出这番话。
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打不垮的钻石王老五。可是现实的生活狠狠的磨灭了他的自尊,他的骄傲在这个小渔村变得一文不值,他甚至不如一个打渔的青年。
他不想再让泪珠们过苦日子,可是依他这种个性,怎么可能去为别人打工,听别人的?曾经一度,他不想去看别人的脸色,可是事实告诉他,家里就快没有米下锅了,他是大男人,是泪珠的丈夫,他都不撑起一片天,谁来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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