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这一次刑风,在洛蒙奇的心里,刑风的地位,无形中上升到了极高的层次——
有勇有谋,是个难得人才,这次可算捡到宝了!
“都是团长教导有方,我只是出了点蛮力,当不得真,当不得真。”刑风再次拍出去一通马屁,顺便把信田的佩刀递了过去。
“好了,你小子这次干的不错,归队吧,等这一仗打完了,我给你好好记上一笔。”
洛蒙奇接过信田的佩刀,心满意足的拍了拍刑风,脸色一正,大吼道:“趁他病要他命,现在正是突围的好时候,传我命令,全团从正面突围,打出去,冲啊!”
通讯员下去后,司号员手中的冲锋号,再次响彻整个乌龙峰上空。
“冲啊——”
气势如虹的战三团众士兵,在团长洛蒙奇的指挥下,如下山猛虎一般,冲过第一轮包围圈,很快来到了后方的封锁线。
当领头的突击队转过一个山口,来到一处山坳时,突然响起了92式重机枪的咆哮。
“嗵嗵嗵……”
喷着火焰的92式重机枪,宛若是死神的镰刀,冲在前面的十几名突击队士兵,如割麦子一般,齐刷刷的倒下了十几个。
紧随在后面的洛蒙奇,立刻往后挥手,带人闪躲到了旁边的土坡后。
“虎子,给我几颗手榴弹,快点儿。”
看到这机枪守在山口,不干掉他根本没法过去,洛蒙奇第一个想法就是冲上去用手榴弹炸掉。
在这个年代,装备落后的和平军,遇到难啃得骨头,无非就两种方法!
第一个是用迫击炮,远距离瞄准打掉,第二个就是派出敢死队冲锋,用炸药包或者捆绑手榴弹炸掉。
如今战三团迫击炮弹还有两颗,可问题是这里的地形是个山坳,太过于狭窄,树木又比较多,迫击炮根本没发射击。
硬要用的话,很大可能抛物线飞行的炮弹,会砸在叛军重机枪上头的树上引爆,根本不可能掉下去。
这一点,作战经验丰富的洛蒙奇心知肚明。
为今之计,也就只剩下敢死队用手榴弹炸了!
被称为虎子的士兵,是洛蒙奇的警卫员,作为一名警卫员,职责就是保护团长的安危,怎么可能让洛蒙奇去以身犯险。
“团长,我去!”虎子从腰间弹药包内,取出三个手榴弹捆在一起,起身就准备冲出去做敢死队。
可惜,他才刚起身,就被身后一股巨力,拉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你干什么?”屁股差点摔成八瓣的虎子,梗着脖子瞪向了刑风。
其他一众突击队员,反应和虎子差不多,也都怒视着这个没事尽捣乱的“大少爷”。
就连洛蒙奇也都皱起了眉头!
“把你的枪给我,快点。”刑风没有解释,而是把手直接伸向了身旁的一名士兵。
“不给,别以为你炸了信田的指挥部,你就能得瑟了。”这名士兵死死地抱着枪,大声喝道。
在战场上,枪可是士兵的第二生命,怎么可能轻易让给别人!
“把枪给我,我能打掉这个机枪点。”
刑风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
洛蒙奇更是直接开头质疑道:“小子,这可是足足300多米,你确定不是瞎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