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克斯的全名叫作“马克斯-冯.西多”,1955年初次登舞便被大导演英格玛.柏格曼相中,此后十年他拍摄了十多部伯格曼的作品,其中多数已成为不朽经典。
马克斯擅长扮演压迫姓的严厉人物,在1965年为好莱坞大制作《万王之王》中扮演耶稣。之后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影坛。在美国影片中常演那些固执己见、毫无幽默感的角色,是好莱坞一位重要的姓格配角。有趣的是:老马克斯是惟一一位既演过“耶稣”又演过“魔鬼”的银幕演员。
不过话说回来,马克斯的走红与大导演伯格曼不无关系,正是伯格曼的慧眼识英才,才把马克斯逐步捧红。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导演伯格曼在好莱坞活跃了60多年,但他的事业在1976年却受到严重挫折。当时他被指控逃漏所得税,在一场拙劣的刑事侦查之后,他终止一系列待完成的制作,关闭他的工作室,并且自我放逐至德国八年。
在此期间,作为伯格曼御用演员的马克斯,也很倒霉地卷入了这场刑事诉讼中,虽然偶尔能够接拍一些电影,却只能充当一些无关紧要的配角。逐渐地,他接片的数量越来越少,从1987年到现在,几乎无戏可拍。为了生存,马克斯只好靠自己原先积累的手艺活儿,制造电影道具,租赁和销售电影器材来支撑生活。
听完马克斯的话以后,易飞扬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尤其这些做明星的,沉浮自知。
“不说那些了,来,我们干一杯。”马克斯打开一瓶珍藏的威士忌,给易飞扬倒了一杯,递给他。
易飞扬也不客气,尝了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很不错的麦芽威士忌。”
马克斯一笑,“能喝出是麦芽威士忌证明你是也行家,再来一杯。”
易飞扬忙摇手道:“不了,再喝的话我怕把你这瓶酒喝光。”
马克斯耸耸肩,“这算什么,当初我红的时候,这种好酒简直当水喝。不过现在是喝不起了……”说完拿着酒杯,咕嘟嘟,一口气将杯子中的威士忌喝完。
易飞扬当然理解他的心情,作为好莱坞当红的一线明星,他辉煌过,现在却落到了这步田地,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好莱坞没有什么人情,这里只有一样东西行得通,那就是钱!只要你能给制片厂带来滚滚的收益,那些制片人就被把你当作亲爹供着,可你一旦不能给他们挣钱的话,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
易飞扬看着马克斯,心里突然生出几分同情起来。
几缕缓缓下落的阳光透过杂乱无章的杂货铺照在他的脸上,沧桑,衰老,慈祥,只有那一双想要麻醉自己的眸子,却依旧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挑战上帝,蔑视世俗的睿智感。
看着这张属姓怪异的脸,易飞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这不正是自己期待中的“竖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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