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你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可以不知道肯尼迪是被谁杀死的,也可以知道马丁-路德金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过你必须要知道,斯蒂芬-金,他是谁?!
斯蒂芬-金一个传奇的人物,美国金庸式的大神,一个号称“恐怖之王”的畅销书作家。
通过写恐怖小说,他不仅建立了自己的“恐怖王国”,更涉足娱乐圈,将自己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几乎部部火爆。据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斯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的确很多人虽然没读过他的书,却为他的电影痴迷过,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
不过让易飞扬最感兴趣的却是,这个家伙竟然凭借写恐怖小说,赚取了数亿美金的稿费!
他大姨妈的,简直比抢劫还要狠!
然后易飞扬一个大胆的想法浮了出来,既然斯蒂芬-金能够靠着写恐怖小说捞足上亿身家,自己为何不能?!
顺手抄起超市货架上斯蒂芬-金的那部短篇恐怖小说集,易飞扬道了一声:“胖子,付账!”扬长而去。
胖子在后面嚷嚷,“怎么又是我?!我没有钱啊……不是啊,阿扬,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兴趣看小说?老板,打个商量,六折行不行?八折也行啊!”胖子脱下鞋,从鞋垫里面摸出几张皱巴巴的美金……
“可怜啊,我的私房钱,这个该死的阿扬!”
……
作为偷渡者,易飞扬和胖子所居住的狗窝绝对不是什么高档公寓,当然,也不是什么温馨小屋,而是一座残破不堪的老公寓。
这座老掉牙的公寓,据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当年美国还有大量黑奴的时候,就已经矗立在这里,修修补补,补补修修,竟然还能继续主人,真可谓是个奇迹。
每次易飞扬在窝里睡觉,都怀疑自己会不会被突然坍塌的房子埋掉。
大英雄宁可死在美女怀中,也不能死得这么默默无闻。
易飞扬他们居住在这座小型公寓的三楼,当走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道时,胖子还在唠唠叨叨,说易飞扬不务正业,都这时候了,还买什么破小说,为自己的私房钱叫屈。易飞扬回头,给胖子打个手势,示意他收声。
胖子明白是什么意思,只好闭嘴,吐了吐舌头。
作为“包租婆”的劳伦斯太太是个好人,从来不当面催租,但是像易飞扬这种怪胎,你要是坏蛋,他比你还坏,你要是好人,那么他……他就会很不好意思欠你钱了。所以易飞扬和胖子就放轻脚步,尽量不惊扰住在第二层的劳伦斯太太。
一步,两步,三步。
突然,噗!
一阵宛转悠扬犹如小夜曲般的小屁。
胖子忙捂着屁股,“不好意思,之前在餐馆偷吃了一大盘黄豆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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