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明白一件事。”方白鹿。
“什么?”
“我和你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因为王孙鱼对我有感情。”方白鹿笑了:“他舍不得杀我。”
“有感情吗?可你还是要嫁给我。”
宋去冰走出房门,当然,不忘将房门重新锁好,至于房间内方白鹿是如何表情,他便顾不得了。
站在门口,宋去冰恍然想明白一个问题,既然自己找不到王孙鱼,何不让他来找自己,宋去冰觉得,等自己和方白鹿结婚的那天,王孙鱼一定会出现。
而宋去冰已经决定,到时候一定好好招待王孙鱼。
……
……
虎城向北的山林,林尚已经在这里钻了三天,此刻他毫无人样,衣服破破烂烂,胡子已经冒出,脸上还挂着厚厚一层泥巴。
三天了,他还没有找到王孙鱼,但林尚知道,王孙鱼还在这片山林中。他想杀王孙鱼,王孙鱼何尝不想杀他。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二人都是这世界上屈指可数用枪的高手。到这一步谁不想在枪上拼个高低。
这是一场狙击与被狙击的较量,猎物和猎手之间随时可以转换。林尚在猎杀王孙鱼,王孙鱼同样在猎杀林尚。
林尚蹲在河边咽了口水,随身携带的干粮已快吃得差不多,秋风又凉,这几天他活的分外狼狈。可越是这种艰苦的环境,林尚越活的踏实。他适应这样的环境,习惯这样的环境,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让他感觉自己真正在活着。
像两只野兽在对峙一样,林尚必须随时警惕周围的环境,因为不知在何时,就会有一颗子弹从一个自己不知道的角落打出来,要走自己的性命。
林尚如今的状态很糟糕,但他知道王孙鱼如今的状态应当更糟糕。毕竟,自己知道这次的对手是王孙鱼,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而王孙鱼不知道自己会出现,肯定匆忙,至少他身上就没有带干粮。三天,林尚也不知道王孙鱼靠什么充饥。
他背着枪沿着河道前行,在一个河滩边找到几条鱼骨,上面有牙齿咬过的痕迹。
林尚知道,这是王孙鱼留下的,他不敢生火,只能像野兽一般进食。林尚对这件事,并不觉得奇怪,假若走到这一步,他也可以做到和王孙鱼一样的事情。
若不化身野兽,怎样在这深秋的山林中生存。
林尚忽然笑了笑,背着枪继续前行,他知道,战斗才刚刚开始,远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两个世上有名的用枪高手,从开始到现在,足足对峙了三天,竟连彼此的面都没有见到,更不要说开枪。
但林尚比所有人都明白,对于二人这种程度的人,决定胜负,只要一枪就够了。
他背着枪,弯着腰,继续前行,佝偻的身材,却速度极快,安静又不发出任何声音。
而王孙鱼此刻,几乎在做同样的事情,他咀嚼着口中的生肉,微微眯眼,然后又转移到下一个角落。
两人都是越来越疲惫,耗的就是对方的体力,耐心,谁先撑不住,谁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