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许久之前,林尚和王孙鱼也有过一场相似的战斗。那一次,王孙鱼和林尚在南美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纠缠了三天。
那一次,林尚输了,他输了一枪,一直记到今天。
可其实那一次的失败,并不能说林尚不如王孙鱼,那次他带着科巴罗,身边有一个累赘。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双方都是干干净净一个人,林尚要证明,在枪上,他并不是不如王孙鱼。
通过瞄准镜,林尚判断自己和王孙鱼相距的位置,双方大概在四百米与四百五十米之间。林尚趴在石头后,脑袋在进行高速运转,风向,湿度这都会影响子弹激发出去后的落点。
些微之差,可能就是一条命的区别。
他透过瞄准镜注视着山上的石头,呼吸似乎在这一刻已停止,变得很慢,很慢。双方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耐心,只要王孙鱼从对面石头后探出脑袋,林尚就有把握结果他的性命。
同样,只要林尚的身体有稍微暴露在王孙鱼的视线范围内,死的就是他。
不过,林尚奇怪的是,为何自己没有找到王孙鱼狙击枪的枪口。难道他经如此小觑自己,到现在,都没有架枪。
大概过了一刻钟时间,林尚才恍然明白一件事:王孙鱼手中根本没有狙击枪。
林尚手中这柄猎鹰者,是王孙鱼留下的,如王孙鱼这般的高手,有了猎鹰者,其他狙击枪自然不会看在眼里。假若他没有准备第二柄枪,那么现在他身上至多有几把短枪。
如林尚这样的用枪高手,比所有人都明白距离便是优势的道理,假若王孙鱼手中没有枪,那么自己足以在射程之外击杀他。
略微沉吟之后,林尚举着枪站了起来。
一名枪手既要足够的耐心,也不应缺乏勇气。
持续了十秒钟,山上的石头后没有动静,林尚此刻已确认,王孙鱼手中根本没有狙击枪这种远程兵器,否则在第一秒他已经开枪。
“喂!”林尚冲山上喊了一声,虽然声音很疲惫,但足以传到山上。
略微的沉默之后,石头后响起王孙鱼沙哑的声音:“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事实上,二人不算是好久不见,而是根本从未见过面。虽然通过枪法的较量,二人已经无比熟悉彼此,但是,单纯的见面今天却是第一次。
“你走不出这里的。”林尚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
林尚在武器上占了优势,如果继续开始追踪战,他不必再想之前那样谨小慎微,利用狙击枪的超远射程,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击杀王孙鱼。
但这,真的是林尚想要的嘛。
他想要杀死王孙鱼,无比迫切,可他跟想证明,自己在枪法这件事并不弱于王孙鱼。
他要的不是王孙鱼死,而是赢。
沉默良久,林尚忽然将手中的狙击枪放下,口中道:“我给你一个公平较量的机会。”
王孙鱼偷偷窥见了这一幕,道:“这样对你不公平。”
林尚从身上拿出一柄手枪,道:“你这样看不起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