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世界范围的人都算上,以狙击枪而论,王孙鱼能进入前三,单讲手枪,王不二是第一。
天下第一。
今天,王孙鱼就用事实告诉林尚一句话,第一就是第一,不容怀疑。
可惜,林尚已经死了,他在死前最后一刻才明白这个道理。
王孙鱼站起身,继续往前走,中间停了停,把那柄猎杀者提在手中,手指缓缓拂过,口中道出一句话:“我的枪。”
然后他继续前行,走出了这片山林,趁着白夜未亮,摸进一家小超市,卷了一些食物填饱肚子。
他将枪藏了起来,找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浴池洗净身子,出来的时候又顺了两件衣服。
过程中,王孙鱼听一些人闲谈,知道一个消息。
三天后,宋家宋去冰将和方白鹿在城外庄园大婚。
王孙鱼虽然并不算聪明,但毕竟也不蠢。如此大张旗鼓的张罗,把这件事搞得沸沸扬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要让自己知道这件事。然后,摆开一张大网,等着自己前去。
可虽然看穿了这一点,王孙鱼还是决定要去。
他毕竟只是一个莽夫,牵肠挂肚的事情不愿思考太多,既然决定要去做,那就直来直往的去做。直到把所有事情搅得天翻地覆,除掉心口这种恶气,方才罢休。
那是一个夜晚,王孙鱼躲在一个桥洞下,用一些拉条面包填饱肚子,看了看远方的夜色,他分辨了一下方向,向前走去。根据方向判断,他去的地方,正是宋去冰的庄园。
离开部队,来到凤凰城,王孙鱼一直在忍,一直在藏。想要借着曾经的琐碎,把曾经的暴戾和杀意磨得一干二净。
然后,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那藏在他体内的东西,如同尖锐的刺一般,藏得越深,便也就扎得越疼。最后,王孙鱼才想明白,既然藏不住,那就藏不住,那就不要藏了。自己本也不是什么聪明人,所谓勾心斗角的东西本就不适合自己。
那么,既然不擅长,何不就干干脆脆做回自己,做一个彻彻底底的莽夫。
在决定来到虎城的时候,他心里已经做出选择,要拿起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前方便是宋去冰的庄园,灯彩迷离,隐在红红白白的光线之中。王孙鱼并不是不知道,那里纵然美丽,也同样藏着无数危险。
宋家盘踞苍南这么久,底子里有多少底蕴根本是无法想象的。自己可以靠打黑枪,取走宋非墨的性命,但这件事可一可二,不可再三再四。
他们能请到一个险些要走自己性命的林尚,肯定也能请得动更强的高手。王孙鱼用枪是强,但,枪不是在所有地方无往不利。
在那座灯彩迷离的宅子内,不知有怎样的危险等待自己。
这一点,王孙鱼不是不知道。
可尽管知道,他也没有丝毫犹豫,依旧迈动脚步,坚定的朝向一个方向。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然后,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人生在世,总有冲冠一怒的时候,你究竟准备为谁跋扈为谁狂。
我为谁狂?
我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