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比就不知道自己的强大。弗雷斯特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问题:既然华夏女人连卑贱的黑鬼都能主动迎合,那么身为白人,而且还是高贵有身份,拥有加拿大国籍的自己,在她们眼里,肯定会是国王还要值得尊敬的角色。
事实上也是如此。
弗雷斯特的留学生身份非常管用,他在这里遇到了太多的女人。很漂亮,就算是以白种人挑剔的审美眼光,她们同样也是不输于金发女郎的上等货色。
第一次去酒店开房的经历非常美妙,弗雷斯特惊讶的发现那个女人在床上是如此放得开。无论自己提出任何要求她都可以满足。她好像有些畏惧自己,几乎是全程迎奉,就像世界上最听话的女奴。
是的,我是国王,她是我的奴隶。
弗雷斯特本以为这是一场金钱与**的交易。后来发现事情根本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她很体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用不着自己花钱。那个女人唯一需要的,就是挽着自己的胳膊,两个人走在大街上,她脸上会流露出高傲的神情,遇到熟人,带着说不出的骄傲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
唔……男朋友。就是这样。弗雷斯特算是真正理解这三个字的神奇含义。
从那以后,他有了很多很多的女朋友。
她们很放得开,而且从不顾忌在公开场合做那种事情。也许是因为刺激,更多的还是想要迎合自己。弗雷斯特就不止一次听不同的女人问过自己:你是不是喜欢我开朗开放一些,不那么守旧,不那么拘束?
如果不是亲生体验,弗雷斯特根本不会相信这是真的。要知道,换了在母国,这种事情根本轮不到自己。
留学生之间流传着一个神奇的故事。
据说,在华夏,只要不是这个国家的人,都可以得到超国民待遇。
弗雷斯特想要做最后一次尝试。
他在旧钱包里塞了几张小面额加元,还塞进去一张自己的照片,然后把钱包随意扔在繁华地段的大街上,信步离开。
弗雷斯特径直走进距离最近的派出所,声称自己的钱包丢了,需要得到警察的帮助。
他亲眼看着整个派出所都动了起来。那些身穿制服的人神情紧张,好像是所有事情都停了下来,只为了自己一个人忙碌。一个神情和蔼的中年警察把他带进会议室,那里有散发着香气的茶水,还吹着空调。外面的气温高达三十五摄氏度,一大群人就这样在外面奔波,调取监控录像,以最快速度拨打电话,从一个个可能知道消息的人那里进行询问……不夸张地说,整个派出所工作效率瞬间翻了好几倍。就像一辆又老又旧的破车,突然间注入了火箭燃料,瞬间释放出足以冲破大气层,直飞宇宙的无限精力。
钱包找到了。装在里面的钞票一张不少。它被擦得很干净,送到弗雷斯特手里的时候一尘不染。弗雷斯特懂得规矩,他知道这个时候必须说声“谢谢”。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警察要站在派出所外面站成两排,像对待国家元首一样把自己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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