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娜做的烤面包很是讲究,味道非常好。格拉尔经常去她的店里,看着莫娜先是拿上一块面包烘烤,然后加一块很薄的牛肉饼,用刷子抹上一层乳酪糊,加上一片西红柿,盖上一片沾了鸡蛋液的生菜,然后在盖上一片面包。烘烤这部分的时候,莫娜会把面包翻面,按照刚才的步骤再来一次,先是牛肉饼,然后奶酪糊,西红柿加鸡蛋香菜……这样烤出来的面包体积很大,相当于肯德基店里出售的两个汉堡。
格拉尔是个标准的大肚汉,一口气可以吃掉六个这样的烤面包。他喜欢到莫娜的餐厅里吃饭,当然不是对莫娜本人有超乎友谊的特殊想法。事实上,莫娜长得不好看,她是个黑人,肥胖的身材臃肿到极点。格拉尔每次去她的店里,都会先点上一份果酱和小牛肉鸡蛋当做开胃餐点,然后才是大盘子装着端上来,码积成小山一样的烤面包。大口吞嚼着这些食物的时候,格拉尔总会想:莫娜的丈夫在床上到底怎么才能满足这个女人?
格拉尔想杀了维格。那是个不要脸的该死混蛋。他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从那以后,格拉尔就再没得过“吃货大赛”的冠军。
很多人都惊讶于格拉尔巨人般的可怕胃口。其中的苦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食量大,意味着必须花更多的钱购买食品。如果没有每年“吃货大赛”上得到的那笔奖金,格拉尔早就活活饿死了。
维格很能吃。他的食量与格拉尔不相上下。维格有一个格拉尔无法比拟的长处,那就是很能喝酒。正是凭着这一点,在连续三年的“吃货大赛”上,维格总会领先格拉尔半公升啤酒和一整瓶白兰地,赢得冠军。
格拉尔不止一次抗议过大赛过程中加入酒精类饮料的环节。在举办者看来,这些抗议与放屁没什么区别。无论食品还是饮料,都是参与的商家提供。你区区一个参赛选手凭什么不让赞助商说话?凭什么拒绝赞助商的要求?
格拉尔想赢。
他拼命练习喝酒,拼命想要适应酒精。啤酒也就罢了,但是格拉尔同样不能多喝。他属于稍微多喝一点儿就会醉的那种类型。面包香肠烤肉什么的都可以多吃,啤酒却是最多半公升就醉。他从来不沾白兰地,也远远避开威士忌。
医生告诉可怜的格拉尔,你这辈子注定了与高浓度酒精饮料无缘。你的体质有些特殊,体内没有足够数量的解酒蛋白酶。偶尔馋了喝点儿啤酒倒没什么,如果你主动尝试烈酒,那相当于自杀。
偶然的机会,格拉尔从朋友那里知道有“生命之果”这种东西。朋友买过吃了,效果非常好,据说很神奇。格拉尔那时候打牌手风很顺,赢了些钱,在朋友撺掇下,就买了一颗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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