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要钱不要命的疯子。
苏成贵就是其中之一。
他去过外地打工,算是苏家村里为数不多见过市面的人。
外面的世界富裕啊!尤其是沿海城市,房价简直高得可怕。感觉大街上随便一个人都是千万富翁。苏成贵觉得这真他吗的不公平————凭什么城市里随便拆迁就能赔偿几十上百万,自己在苏家村的房子却根本没人要?如果村里的房子也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我就不要老婆了,蒋庆仙那种垃圾婆娘谁要谁带走,老子带着厚厚一麻袋钞票去城里吃香的喝辣的,再找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新的老婆!
在城里晃荡了一段时间,钱花光了……主要是每天都想着发财,买彩票,却一直没中。
回到家,看看低矮黑暗的房子,再看看地里半死不活的庄稼,苏成贵对于未来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谁能想到,在城里那么多年都没有联系的亲戚,居然一下子成了有钱人。
如果方芮的钱少一些,几十万,或者她手里的房子加起来值个上百万,苏成贵也不一定会动心————犯罪是需要计算成本的,这是他从大城市学到的经验之一。骑个摩托车抢劫是最方便的法子。可是时代在变化,以前女人们手袋里喜欢装着几百几千的钞票,现在只有一部手机。费心劳神抢劫一部手机回来,还要被控制黑市的赃物收购者打压,一两百块,甚至只有几十块钱。
偷电动车也不错,至少来钱比抢劫快。但是风险太大。现在城里到处都是监控,带着头套蒙脸上街也不现实,那样就直接告诉所有人“我是坏蛋”。就算不是,周围也会有一双双警惕的眼睛盯着你。
一旦被抓就不一样了。尼玛的,偷一辆电动车卖了,充其量也就千把块钱。偷一部手机得钱更少。可如果被警察抓到,就会按照赃物的实际价格来判罪。在城里游荡的时候,苏成贵没少听过这方面的故事:某人抢了一部手机卖两百,被警察抓了发现手机是限量版苹果,价值上万,结果关进去,一判就是好几年。
就这样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
方芮有钱。
那么宰了方芮,入室抢劫?
那也不行。现在的家庭财产都在银行里,很少有人会把大量现金放在家中。要是只能弄到几千块钱,杀人就显得太傻。何况听说苏家最值钱的就是房子,要是把方芮杀了,房子同样不是我的。
苏成贵想过学电影里好汉那样抢劫银行。可是看看全副武装押运钞车的那些保安,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多大胜算。
出卖自己的身体也是赚钱好法子。城里经常可以看到“招男***员”的小广告,要求身材健美,长相英俊。苏成贵知道那是专门给有钱女人服务的特殊工作,可是撒泡尿看看自己从鼻子中间凹进去的猪腰子脸,还是叹口气,算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