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呜?”
金毛跟着叫了一声。
狗?全叔低下头,才发现少爷脚边还有只狗,模样十分凄惨,瘦骨嶙峋,眼睛却清亮有神,看得出是条好狗。
他有些羞愧。
刚才都在想什么呢,连这么大条狗都没看见!
全叔侧身让开,礼仪完备地对客人行礼,而后问:“少爷,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我新找的秘书,贺泉。”
不怎么关心公司的老管家并不认识这个人,但在不着痕迹地仔细打量过陌生男人的容貌后,他松了口气:应该是单纯的工作关系。对郑元凯“人必貌相”的作风,全叔还是很有信心的。
确定贺泉是大少看重到足以带回家的下属后,管家的态度热情了几分:“贺先生是否有什么需要?”
郑元凯代其回答:“让刘秀弄一人份的饭菜给他,有鱼吗?优先做清蒸鱼。”
“汪!”
金毛不甘寂寞。
“你吃过饭了。”
“汪呜~”
金毛开始撒娇。
“等胖点再给你做肉圆,你现在不能吃多了,乖。”
“汪。”
金毛勉强同意。
管家和迎出来的刘妈母子俩目瞪口呆。
刘秀惊道:“这狗成精了?不是说建国后不能了吗?”
“胡说八道,乡下的狗更机灵。”刘妈白了儿子一眼,心疼道:“大少,这狗是怎么了,瘦成这样?”
“它原来的主人是景安,”没什么不能说的,郑元凯叹了口气,坦然道:“主人死了,伤心成这样的,和我挺投缘,我就带回来养了。”
人最欣赏狗的一点,即是忠诚。
听到这话,别墅里住的几个都对金毛好感大增。
贺泉不失时机地接道:“叫静静,两岁大,女孩子。”
刘妈立刻道:“我一会去弄个狗窝出来!”
半晌,各就各位。
厨房里,刘秀颇为怨念地开始杀鱼,那鱼非常难搞,溅了他一脸的水,用刀背猛拍了好几下,总算不动了。错过了“家庭新成员见面会”的杨荣站在他身边,听着他的碎碎念:“大少什么时候喜欢狗了?”
“我妈也喜欢,在乡下的时候我就觉得狗才是她亲儿子,我是抱养的,到了城里狗少了,住人别墅也没法带着狗,没想到现在竟然是大少要养了,唉。”
他长吁短叹,快速而娴熟地刮着鳞片,又道:“杨哥你是当兵的,也喜欢狗?”
“军队里还有军犬,你说呢?”
“也对,”刘秀仔细地刮着鱼鳍和鱼肚子处不容易被发现的鳞片,突然乐了,转脸道:“哎,我发现大少和金毛在一起,再随便来一个男的,就组成了狗男男三个字哈哈哈,呸呸我乱想的,杨哥你别说出去啊。”
杨荣严肃地瞧着他。
到底是当过特种兵的,这表情挺有威慑力,刘秀颇为忐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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