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李大人到了十王府,被引进了长公主宅邸的书房里,就看到一张连连冷笑的美人脸。李佑带着点小小的愧疚之情,低头行礼,随后一动不动的站住。
归德千岁一时也不知怎么开口才能表达出此刻的心情,半晌才斥道:“好主意,用家奴来持股,亏你想得出来!”
李佑答道:“大明律法,没有哪一条不许家奴有私产罢。我们普通人家的家奴,每个月也是要发月银的。在外头店里分点股子,也没什么。”
其实李佑这招,也是钻了法律空子。按照律法,他本人或者他的妻妾是不可能公开经商的,若偷偷行事,只要用了自己名义那也是违法的事儿,京城人多眼杂,拒不定出什么问题。
但他用家奴去占有银铺的股子,名义上就与他没什么关系了,这些产业都是那四个家奴的。
可是不要忘了还有一层,四个家奴的身契都在李佑手里,也就是说家奴本身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是李佑的财产,那么财产的财产算是什么?
以这年头的法律发展水平,似乎很难解释清楚。但以李佑的见识,也只能粗浅的理解为总公司、子公司、子公司控股的公司……
总而言之,无论用什么名头,只要能确保实打实的控制住就好。
归德长公主咬牙切齿道:“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李佑,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正因为有千岁殿下,所以在下才敢大胆帮着做一些事情殿下大可高枕无忧!”李佑拍马道。
“混账东西!什么高枕无忧我怎么觉得认识了你,反而更加忧心!”归德千岁呵斥道。
李佑便关切的问道:“今天你似乎太激动了,不适合谈事情,不如你先休想养神,我们改日再会?”
归德长公主口气令人捉摸不透的说:“你要这就走人,以后就别再想进十王府了。”
“那我们也可以再谈谈,莫非你硬要从我的家奴手中索求股子?”李佑试探道。
“愿赌服输,那倒也不至于。”长公主冷冷的回答。
不愧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归德千岁,李大人心里猛烈夸赞道。他就知道归德长公主虽然酷爱以势压人,控制欲强,但出身金枝玉叶死皮赖脸死缠烂打不是她的风格,输掉的筹码还想往回索要更不是她的风格。
又听到长公主继续问道:“我就是想知道,你究竟是怎么从邱御史手里挖到六成股子的。”
李佑笑道:“那说来也简单,南城这桩案子,主要都是南城兵马司直接做,南城察院算是包庇**和帮凶直接动手的时候倒不多。
所以那一百多个到我那里控告南城两衙门的,大多都是南城兵马司,而南城察院的没有几件,颇为不起眼,很容易抹掉。
我便对邱御史说,如果他肯让出几成股子,我就可以帮他扣住所有控告他的状词,并在侦辑时帮忙遮掩这些只有我可以做到。那么根据证据和呈词,邱御史就只能定为失察之罪,而不是直接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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