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朱龙上的冉闵目眦尽裂,高举马刀,大声呼号。紧随其冲锋的骑兵口中也呼号着,不是什么有明确含义的语句,而像是狩猎时像猎物急速围拢时,猎手口中发出的哨号,与其说是要与敌决死的豪情血性,还不如说是即将捕获猎物,就能饱餐一顿的激昂兴奋。不过这次能饱餐一顿的不是猎犬和猎人,而是他们手中的马刀。
“敌在五百步——”
“敌在三百步——”
“二百步——”
这只胡骑轻装猛进,着实是迅疾非常,远望的兵卒不断高声报告。很快,那些狩猎般的号叫就盖过了兵卒的声音,盖过了身后黄河浪涛拍岸的轰鸣。奔腾的马蹄震动着一马平川的河岸,尘土起起落落,“岳”字旗下的士兵总算看见了敌人的影形,握着长枪的手更紧了。
二百!
一百八十,一百六十,一百五十……
敌军前锋已在一百五十步外,身后的弓弩阵射出了第一阵箭矢。按照战前的安排,刘錡要做的只是侧后扰敌,强弓劲弩虽然能造成不少杀伤,但对上迅疾的骑兵,总是难收全功,此刻发箭只是要借弓矢堕一堕他们冲锋的气势。
冉闵所率的均是轻装皮革,重视速度的草原骑兵,箭矢啸声尖利,确也有不少人应声落马。原本杂乱的马蹄声间的间隔更长,看来身后的骑兵有了几分踌躇,冉闵呼啸更为高声,抽了朱龙一鞭。再多的激励重赏在此时都无济于事,亲冒矢石,一马当先,这是挽回士气最直接了当的方法。
一百步。
五十步!
岳飞立马阵前,扬起手中沥泉枪。
兵卒此刻都不再注意靠近的敌军。主帅下了号令,接下来就是操练过无数次阵势,上前一步,站定姿势,长枪挺前,尖锋对敌。敌人不是身披重甲的金人铁骑,劈砍马腿一类的战术不再有那么大的意义,既然胡人此番不行骑射而是轻骑冲阵,那迎敌最好的莫过于远长于胡人马刀的如林枪尖。
战阵上的枪兵要的不是花哨的舞弄枪棒,他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顶住骑兵冲锋的铁蹄,在阵势未被撕开之前,向敌人刺出手中的矛枪。
敌军已到!
他们还没有乱。已经冲至近前的冉闵稍有些意外,这只汉人的军队表现出的从容镇定超过他的想象,但乘势而来的骑兵已是开弓之箭,只此一击,必须冲垮敌阵。
前排的盾兵奋力挡住了呼啸而来的先锋队,从盾墙间隙中刺出的长枪争先而出,欲比胡人的马刀先一步到达血肉之中。骑兵积下冲锋的雷霆之势,撞在盾甲之上,马刀砍不下敌人的首级,那就必须用人与马的血肉之躯撞开甲士,让身后的军士越过自己人马与前排敌军的尸体,将马刀落到施展不开的枪兵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