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在走前人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事实,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
就这样,白天想着,悟着。
时不时的打拳,站桩。晚上打坐,观星空。
我就这么,来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到拉萨充其量不到三百公里的路了。
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时间流转,眼下的季节已是秋天。
我开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几个明显驴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时我已经将铅汞之物缩回,所以我的情况很特别,现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铅汞之物,就不会实现什么感知,等等之类的神通。我只是一个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这个法子按齐前辈的话讲是叫做不漏。
因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拥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时,我本身也处于一种泄漏的状态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敌受感,铅汞之力自行出现。否则我不会主动去用那股力量。
我也没打量,也不知道这些年青人是不是练家子。反正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挺惊讶的。
一个个全都用不解,好奇的目光看着我。
"老板,有房间吗?"
连日波奔,让我的嗓音听上去有些沙哑。
"啊?房间,已经都满员了,没有地方了。你,你随便找个地方吧。"
老板看我样子不耐烦。
我想了下说:"我......我给钱的,然后,我用一下你们的洗手间,我需要洗个澡。住的话,我就在这车上住就行。"
"这样啊!"
老板看了我一眼说:"行,行!那什么,五十块钱。行就住在这院儿,不行的话就走人。"
我伸手在兜里摸了五十块给他。
老板接过后,又用奇怪目光打量了我一眼,复又看了看花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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