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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七爷怎么样,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伴随我们不断前进,我发现路真的是越来越难走了。到处都是横生的藤蔓,枝叉。它们纠缠在一起,牢牢挡住了众人的去路。是以我不得不用一把缴获的尼泊尔弯刀在前开路。
墨脱由于海拔低是以这里是标准热带雨林的气候。所以,森林里的气温很闷热,人在这样的环境中行走,就好像在桑拿房里做剧烈运动一般,体能消耗的非常巨大。并且另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就是水,我们得不停的喝水,因为这气温实在是太闷热了。
除了气温还有长相凶恶的大蚊子,包括蚂蝗这种让人讨厌的吸血软虫子对斯蒂文,马克来说真的是一个严酷的考验。
我亲眼看到马克和斯蒂文一次又一次地把裤腿挽起来,然后用打火机将爬满了腿的吸血软虫子给烤掉。
这两人很有趣,每烤掉一只虫子他们都会大叫一声,然后喊一嗓子,卖糕的!
我在旁边看着。不得不在心里佩服,这两家伙身上真是有那么一股子科学家的疯劲儿。
吸血小虫子。各式很少见的小怪物对我和叶凝不起威胁。
化劲的本事就是一羽不能加,一蝇不能落。
身体上但凡一丁点微小的接触,我和叶凝马上就能有反应,跟着伸手把那儿东西或拍死,或提拎出去,或是直接发劲给震飞了。
我们走了一整天,前进的速度可以用龟速来形容。
此时,叶凝通过对照GPS,发现我们离雷方杰告诉我们的坐标点已经不是很远了。
大概,四十到五十公里的距离。
平地这个距离根本不算什么,可这是在茂密的雨林。我们走一整天,能走二十公里那真就是烧高香了。
又行了整整一天,中途我们经历了两次险情。
其中一次是花球儿掉进一个沼泽里成了沼泽猫,好在叶凝手快。一下子就给它弄出来了。然后马克就差一点,就做了一条大蟒蛇的下午茶点心了。
最终还是我,用了一点劲,把大花蟒同学给劝走了。
人类,真心不好吃的,改吃点别的吧。
第三天的清晨,在黎明的雾气中,斯蒂文和马克一脸无神,精神疲惫仿佛行尸走肉般,跟在我和叶凝身后慢慢的前进。
他们真的是快要不行了。
体力消耗的非常大不说。主要是他们身上的血快让蚊子和蚂蝗给吸干了。
除外,马克好像得了疟疾。
他发着低烧,搂紧肩膀,脸色苍白的一个劲说冷,冷,冷。
可怜的马克,科研是要付出代价的,居里夫人当年发现了镭,为此还付出生命了呢。你们想找史前半神和仙人的骨头,死上一次,这不算什么。
走到下午,马克实在是不行了。
他倚在一棵树上说:"朋友......哦卖糕地,我恐怕是不行了,我要留在这里。我不行了,走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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