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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在原地,脑子推演出全部的经过后,我定下神想了想。
如果我是楚爱珍,那么我抢到东西后会怎么走?
想到这儿,我在转身去阿尔法的身上找来了地图。然后我对照地图上的位置大概看了一下。
楚爱珍拿到东西,她肯定是要离开缅因洲的。按正常逻辑分析,她应该拿着这个东西去纽市。去纽市的话,除了我面前的这条公路外,另外一条公路在三十公里外。
楚爱珍调回头去,她大概要跑将近一百多公里,才能绕到另一条公路,然后再直达纽市。
如此一来,我还有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在楚爱珍通往另一条公路的中途把她给截下来!
心念一动,我对关欣说:"守在这里!不要四处乱跑。"
"哥,你去哪儿啊?"关欣扬声问我。
我说:"去把东西抢回来!"
说完,我拧身之际拍了拍尚老爷子的肩膀。
老爷子在雨中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他朝我点了点头。
这是尚老爷子第一次用端前辈的身份。如此明显的跟我点头示意。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我杀过去!夺了东西再说。
当下,调整好方位,我挪动步子,拿出趟泥奔的功夫,撒开丫子就全速奔行而去。
三十几公里,尚不足一次马拉松的长度,因为马拉松可是四十二公里还要多。
不过。这难度却比马拉松要难,因为这里是山地,此外,我还要跟楚爱珍去抢时间。她开的可是跑车,虽然路上有些地方会限速,但再限,每小时一百多英里绰绰有余。
是以,我得使全力才行。
奔跑之力,如果用了蛮力,笨力,那得活生生把自已给累死。
趟泥奔也是一样,把两胯甩开之后,脚落地时,不要再刻意让肌肉发力助跑。那样只会增加损耗,要把脚下的力量传导到腰胯,然后腰胯受到震动之后,再把这股劲给发出去,如此就完成了一个做功的循环。
我奔进全力,奔行在雨幕中。
有些地方不好通过,我就直接用跳来解决。
除了领上奔跑的功夫,我让全身合化到空气和风中。
就这么,跑出去五分钟,当雨滴撞到我脸上,让我感觉脸蛋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这个速度绝对可以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雨越大越大,四周腾起迷蒙的雾气,眼中的方向已经不可辨,我只能凭借冥冥中的一丝感知去认路。系杂状弟。
体内的热力越积,越多,越来越多。
我尽量控制不让热量伴随汗水渗出到体表,而是把有形的热,转为无形的精神。
我让这股热,透入上,中,下三个丹田内。
随后,我仿佛传说中的仙人,置身雨幕之中,身上还裹了一层氤氲的白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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