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越千秋的话来说,这叫做顺手为灯节时期的金陵城治安做贡献,清理了一下那些鸡鸣狗盗之辈。
而周霁月见越千秋把那些财迷心窍劫财甚至想要劫色的家伙打昏之后不算,又解下他们身上的裤腰带又或者其他外套把人捆成粽子吊起来,随即还戳破人家手指,蘸着人家的血在脑门上写贼或是盗字,她更是哭笑不得。
“你这是不是太过分了?贼盗也未必是天生的,有可能是生计所迫……”
“如果是平时,我教训一顿也就顺手放过去了,可眼下不同。刚刚你看见了,满城那么多姑娘媳妇成群结队地走出来,万一碰到某些坏家伙,被打昏了之后拖到暗巷,那就不是毁了一个人,很可能会毁了一个家!而且你没发现吗,咱们碰到的这几个,眼神和嘴都很不好。要不是没时间,我就直接把人丢衙门去了。”
本来就心情很糟糕的越千秋手脚麻利地把一个鼻青脸肿昏迷不醒的大汉吊上树,却又伸手在其脸上重重拍打了两下,随即又讥刺地笑了一声。
“如果是七八岁的年纪,为了生活所迫,又找不到活计,偷个馒头包子,又或者是在人身上偷点钱之类的,那么还可以原谅。可这些在暗巷里等着打人闷棍,不管可能致伤致残致死,根本就只想着自己的傢伙,遇上我们这样的强龙,别说在这寒风里头被吊一晚上,额头上被我写上贼盗之类的字,就是被活活打死,那也是活该!”
周霁月终于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想当初她一路上京时,为了生计同样是做过很多现在想想脸红愧疚的事,包括偷了人家那一匹价值不菲的马。
唯一庆幸的是,她遇到了越千秋,又跟着严诩学习读写,后来在白莲宗重回武品录之后,她更是想方设法找到了原主赔补。否则,如果她再一直漂泊下去,日后会因为仇恨偏激变成什么样的人,那就说不好了。
但大多数人即使穷困潦倒,好歹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底线的,他们这一路遇到的这几个家伙却不一样,下手都极狠,不留任何余地,甚至有一个更是看到他们眉清目秀,还嚷嚷着要卖人去妓馆娼寮之类的话,结果越千秋差点下狠手把人给阉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这会儿越发确定了一件事,越千秋的心情不好……很不好!
尽管不是正月十五正灯的这一天,但石头山上的玄刀堂黑灯瞎火,确实显得冷冷清清。一年到头练武认字的弟子们,在这难得的狂欢夜中都出去玩了,这也是越千秋提早通知过的。毕竟,就在年前,如今的玄刀堂又从北边收容了一些孤儿,比往日更加热闹。
在路上找了个小酒肆,买了两葫芦烫好的酒,越千秋顺手找了间屋子进去拿了一盏油灯,随即笑着对周霁月招了招手,两人轻轻巧巧爬上了最高处点将楼的屋的,正因为程家那条线不安全,你越藏着掖着,别人借题发挥的可能性就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