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的财政制度的显著特点,是户部每年的收入,比不上南方一个省,实乃千古未有之奇葩。究其原因,还要归咎于创立这一切的太祖皇帝。如果要给历代帝王排个名次,朱元璋的军事水平、政治水平,都可以跻身前三。但他的经济头脑,却是毫无疑问的垫底。
比如说,他认为老百姓纳税之后,要先解送到京城再分发给各军事单位,实在是没必要,平白给官吏从中渔利的机会。本着效率至上、避免贪污的原则,他让百姓纳税实物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的家庭,军士则不再发给军饷。并规定先在应天府抽派若干税民,和金吾卫的五千军士对口。试验一年以后,朱元璋认为成绩良好,便通令全国一体施行。
这一办法之脱离实际,异想天开,完全是历史的大倒退,也注定了它虎头蛇尾的命运,没几年便销声匿迹了。然而朱元璋却依然本着这种思路,安排着他的帝国的财政制度。其中最具标志姓的,就是物资的收发都是由地方官府完成。十分普遍的,一个县令每年要向三十几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超过一万两白银。
大明朝一千一百多个县,几乎全是如此,全国布满了这种短距离的补给线,此来彼往,侧面收受,既无架构,更无从监管。这种低能低效,直接导致了国家供血不足,人民负担沉重。只是肥了那些中饱私囊的[***]官僚。甚至可以说,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由先进的汉唐宋元,渐渐掉队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原因。
如果能够改由户部总收总发,政斧不必再为低效[***]埋单,能真正支配全国的财政,国防问题、经济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对国家的好处显而易见……这是张居正看到的好处。
沈默比他多了五百年的见识,自然能看到的更多。如果改为总收总发的话,国内的交通通讯,必然相应而有较大的进步。银行业、保险业就会应客观的需要而产生,商业组织和法律也会有所发展。而且各地区既互通有无,自然就会分工合作,各按其本地的独特条件,而发展其生产技术。以沈默所学的历史知识,西欧各国在二百年前,就已经朝着这一方向前进,曰本在德川幕府末期,亦复如是。而本朝的财政税收制度,则和民间经济的发展脱节,不能相互促进,共同繁荣,反而对后者形成压制和阻碍。
如果不把这种财政制度改革掉,这个国家的商品经济发展,就永远是畸形的、非主流的,不仅不能成为国家腾飞的动力,还会反过来伤害到国家的财政和安定。这些,历史已有明证,教训也同样惨痛。
甚至包括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因为客观上刺激了人口的流动,商业和金融的发展,在创造一片繁华景象的同时,也加速了大明王朝的灭亡,原因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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