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家家的,你这么铺张,岂不是折了她的福?”朱氏嘴上抱怨,脸上却是带着笑的。
大朱氏笑得更是开心:“铺张什么?这是该有的礼数。我家文岚值得最好的。”
许文岚笑笑,搂着大朱氏,笑道:“吃酒吃肉什么的都是小事,干爹和干奶奶肯摆宴,我心里高兴——他们这么重视娘。”
大朱氏是要给许文岚摆排场,让人知道她对这个干女儿是重视的。
但在许文岚看来,她高兴的是赵家给大朱子壮了这个面子。
听到许文岚这句,大朱氏立刻搂着她叫:“我的儿啊!怎么能让娘不疼你?”
朱氏也笑,却又看似随意地打发许文岚出去:“去给你干娘抓些榛子来,姐,你也别急着去正屋,咱姐俩多坐会儿。”
赵家宝这会儿在正房,由老爷子和白应魁、白应福两兄弟陪客,虽还没到摆饭的时候,可喝喝茶,唠唠磕也是要的。
烂般还有三斤钉,虽然赵家是没落了,可比庄家汉却总是富得多,更何况白家又不似朱家对赵家的事儿了解得多,所以白应福鼓起三寸不烂之舌,说的尽是奉迎的喜磕。
白老爷子和李氏,虽然不像白应福那么夸张,可自然也是客气的。
许文岚进了正房,笑着招呼了人,也没急着抓什么榛子。
朱氏让她出来,不过是要和大朱氏两姐妹说些悄悄话,哪儿是为了吃榛子。
出屋那会儿,她隐约听到朱氏在问大朱氏为了摆酒的事儿,是不是受了婆母为难。
大朱氏虽然没说,可那低哑的笑声却分明就是回答了。
乖乖地坐在炕下小凳上,许文岚暗暗打量自己要认的这个干爹。
越看,就越觉得这个赵家宝真的是个绣花枕头,看着好看,可扒开全是草包。
不得不说,生活优越,赵家宝长了一幅小白脸的模样,明明比白应魁年纪大,可却生得白白净净的,两撇小胡子和陆小风似的,修得好看,还像是抹了头油之类的东西,看着极有光泽,所谓的美髯公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生了一幅好皮相,也穿了一身好衣裳。
缎面的长袍,外面罩着小羔羊皮的马甲,放在一边的帽子是貂皮的,还垂着尾巴。
大拇指上,戴着只玉扳指,看不懂玉质如何,但碧油油的,想来应该是个好东西,这年头应该还没有工业合成的B货吧?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个赵家宝都是个爱臭美的男人,啊,一个词来形容——风流自赏——闷骚。
以许文岚的经验来说,这种闷骚的男人,绝不是安分于室的主儿,在现代,这样的男人撩妹勾小三***,在古代,呵,只会玩得更开。
不过这些话,自然不能当着人说出来。
许文岚只能在自己心里暗道:这是个和白应天一路的货色。
真是可惜大朱氏了,她那个性子,不过是想嫁个好男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但现在这个赵家宝又怎么能让她过得安心呢?
可能许文岚看得太出神了,赵家宝也察觉到了。
头一偏,看看许文岚,他笑了起来:“这小丫头长得是好,怪不得拙荆一见就喜欢,回去后就心心念念的要认她做干女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