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应对过往车主和司机时,路政的执法权有限,这就需要交警大力配合和帮助。尤其要卸掉那么大量的货物,司机势必急眼,冲撞、逃脱肯定在所难免,没有警察肯定不行。我想孙局长肯定会支持的,这里先行谢过。但现在的合作方式,肯定与以前路政、交警的自发联合方式不同,还需要进一步详细商讨。
五、对于卸载货物的处置。严格按照要求的话,每辆货车至少要卸掉一到两倍的量,那么这些货物就必须进行及时处置,随时腾倒出地方。关于如何处置,我在方案上列出了细则,从卸载、存储、处置等各环节,对手续、监管、执行等过程都有详细计划,请市长帮助审核。
六、告之。在决定正式施行严厉政策之前,在相关准备工作做充分的前提下,要以合理的方式执行。我们之所以卸载,是为了对公路进行有效保护,卸载是手段,不是目的。尤其按照货车的实际超载量计算,那就要卸掉车上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货,可能相当于司机十天半月甚至更多的收入,司机势必要急眼,玩命的心都有。为了尽量避免这种矛盾,让他们知难而退,告之是必须的。否则要是出了重大死伤事件,也是麻烦,很可能整个卸载工作都会受到影响。
在落实严格卸载的同时,有些工作可以同时进行,或是早做谋划。比如计重收费,通过疏导方式做工作,有时要比强制措施更能让人接受。想超载就多交费,否则就别上路,一般货车都会选择避开的。即使货车上了路,那么这种通行费收入,就是现有收费的几十倍,对于补充养护资金也是有利的。当然这需要增加设施,还需要进行手续批复,需要一定时间的过程。
为了缓解公路通行压力,尤其是超载货车对公路的损坏,也可以采用另外的分流方式,比如发展铁路货运运输。当然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只是解决了定野市铁路运输就可以的。
再一个方式就是升级公路级别,一、二级路升成高速路,自然就计重收费了。当然这里边的手续更多,尤其资金额更大,解决起来更不容易,关键还得达到升级的条件,否则手续也批不了。再者也不可能全部升级,还会出现前面说的,高速通行压力转移到普通公路上的情形。何况,高速公路建成后,也大多不归市里管,我们也没有相关权限。
另外,货车超载如此严重,固然有逐利最大化的因素,也与装少不挣钱有关。如果货车以及通行的费用适当降低,业主和司机也就没必要冒着安全风险超载了。当然,这个问题更不是一地一市解决的,基本一省也解决不了,只能是一个建议而已。我方案中的要点就是这些,没有了,欢迎孙局长补充,请市长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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