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承兑期限最长不过18o天,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要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效益不错但资金暂时比较紧张的企业会采用这种方式给客户支付应付款项,也有一些效益不错资金也不紧张的企业,刻意给客户承兑汇票来节约成本。
18o天就是半年,如果货款或工程款达到一定数额,半年利息不是一笔小钱。所以很多企业或公司不太愿意接受承兑汇报,实在没办法收下来再转给下家。
要现金没有,要承兑汇报有一张。
生意不好做,下家没办法,于是跟击鼓传花一般再往下转,韩博曾见过一张背书摊开来四米多长,半年内在全中国跑了一大圈,转了几十手的承兑汇票。
这种支付方式本身就可能出现各种问题。
比如背书不连续,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又比如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a转让给B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是B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出“股份”两个字。连续性无法辨认,直接影响解付。
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多处委托收款,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金融实践中,由于人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规定不了解或印鉴上的问题,使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变得很困难,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有人去法院,有人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警。
作为市局经侦支队民警,陈丹青估计没少遇到这种事。
承兑转让不是银行转账,只有企业或公司有记录,到底转让给谁,到底转到什么地方,开票银行直到最后解付时才知道。
谢总这个问题更麻烦,他既没记录也不知道开票行,就算知道也没什么用,银行一年开出多少承兑汇票,又不是他申请开出的,在没有票号的情况下谁知道开出的那么多张,其中哪一张在你这儿经过手。
总而言之,承兑汇票开出去之后就是钱!
相当于一张大面额的人民币,它已经进入流通,一点线索没有你怎么查?
“谢总,你这个情况比较特殊,现阶段我们只能先给你做个笔录,等这伙骗子落网之后我们再核实。这张收据,我们先帮你送市局技术部门检验鉴定。涉案金额一百多万,我会重视的,一有消息我们民警会及时联系您。”
韩博只能这么说。
谢总暗想搞成现在这样,自己一样有问题,再次起身拜托,说一大堆好话才过去做笔录。
翻看堆积如山的各自票据,再看看做好的那一叠笔录,韩博心里基本上有了数。
暂时无法确认的要么是收据丢失,要么是骗子团伙成员手写的收据,没加盖金鹰公司财务专用章,给得要么是承兑、要么是现金,根本没存入金鹰公司在凤仪县几家银行开立的账户。
光搞清涉案金额就是一个浩大工程,更不用说破案抓人追回赃款。
省领导信任,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尤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给出足够权限,要人给人,要经费给经费,上不封顶,现在堪称全市最有实际权力的人,要是破不了案,追不会赃款,怎么跟上上下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