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蝗虫打落神坛,刘铭这一举动顿时使其声望震彻宇内。
贾诩自然要大吹特吹,发动探子把这个神圣的事情公布出去,让天下的人都知道。那昔日的天灾,不过是老天爷送给大家的食粮。
嗯,应该得是这样!百姓太苦了,一年都吃不到一次肉,所以老天爷可怜大家,派出了一大堆鸡肉味的肉食。为了力求公正,故而只让它们自由活动,等待百姓的捕食。
为什么选择这样要命的方法?
废话,人界不是常有‘恨不得生啖其肉’的说法吗?
神明一定的那么理解了,故而让这些肉做出一些天怒人怨的事情,如此百姓应该会吃掉它们了。说到底,神明也不知道是不是不需要吃肉的,把派发下来的肉做得那么难看,不用这种手段,只怕还真没几个人去吃。
不管是强词夺理,还是真有此事,反正华夏大地都在流行吃蝗虫。连带着,刘铭也不知不觉被安上了‘神使’的称号。毕竟若非神使,如何知道这玩意是那么好吃的?
当然,事到如今蝗虫已经不能叫做蝗虫了,影响胃口。于是在一大堆士人的商议之后,将这玩意命名为田虾,毕竟外表和虾子有点像。口感,估计也差不多,好吧这些士人其实很多都没吃过蝗虫……
南方在热闹,北方也完成了搬迁。
刘铭的办公地点变成了邺城,这里的确比范阳繁华了许多。难得的是这里沟通南北很方便,故而不少商队都喜欢来这里进行交易。
于是家中女眷突然发现,原来最好的商品,那些商人都在邺城瓜分完毕了。去到范阳那边的,基本上都是被挑剩的残次品。
这下女眷不干了,一个两个掀起了逛街大潮,不多时就波及到了其他文武大臣的后院,当月下至各个文武大臣,上至刘铭,家庭的生活开支都是最窘迫的。
晚饭过后,女眷三三两两的在聊天。
“我说,这个月十五,听说又会有一支荆州的商会会过来呢!”夏荷挺着大肚子,完全没有即将临盆的自觉。
“听说荆州的锦绣不错,或许可以采买一批?”黎华兴奋的说到。
“那玩意比不得蜀锦,还是算了吧……不过听说荆州的果产和禽畜产品都不错……”甄洛是个小姑娘,馋嘴那是天性。
“哦,那里有什么好吃的?”周围众人的附和声再次证明,女人其实都馋。
“安心好了,生活费还能够支撑得住。以前我们大花大用惯了而已,要知道曹操那边,只怕还比我们还穷酸得多。”成熟的何玲,最懂得男人心中的苦涩。
刘铭漫不经心的抬起头来,心中暗道:我能和曹操、吕布他们比么?他们连自己的地盘都照顾不得,所有的费用都用来打仗去了,哪里有多余的钱财享受?也就是自己把幽州经营得好,刘氏商会也赚了不少钱,否则只怕和他们也没多少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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