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原看清那庞大身躯的乃是一只巨大的吊眼白额大虫时,不由吸了一口凉气。
“冠军儿,这只大虫在晋阳可是恶名远昭,没有数十个汉子难以将它杀死。这可是你们二人所杀?”
“非也。丁公,说来惭愧,一开始俺就被这大虫打落一山坑下。此大虫乃我家公子一人所杀。”
周仓一边扶起文翰,一边向丁原解释道。他的话,顿时引起丁原身后马队的一阵不可置信的惊呼。
“哈哈哈哈。不愧是冠军儿。你不但这行兵打战的本领了得,一身武艺也是不容小觑。比老夫年轻之时,更要勇猛三分。
看来,此场猎杀比赛,是老夫输了。这大虫足有五六个大汉的重量。老夫杀的所有猎物加起来,也非是你一半之数。”
“丁公谬赞了。不凡也只是侥幸。刚才若是有半分分心,不凡只怕就难以再见到丁公。”
“哎,冠军儿莫要妄自菲薄。这场比赛老夫输得心服口服。你杀了这只吊眼白额大虫,老夫还要多谢你为晋阳除了一大害。
今日老夫甚是高兴,收获也甚是丰厚。而老夫看你也是倦了,不如冠军儿和老夫一同回府先做歇息后,再说你找老夫所要商议的事情。可好?“
“如此,就依丁公安排。”
文翰双臂此时还在隐隐作痛,浑身筋骨都在抽动,刚才与那吊眼白额大虫一搏,文翰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精神力都快要用光了。而丁原见他神色苍白,直喘大气,也知他身体力竭虚脱,想要歇息的场所。
文翰在周仓的搀扶下,上了踏云乌骓的马背,周仓拉着踏云乌骓的缰绳,随着丁原的大部队往晋阳城的方向走去。
一个时辰后,在晋阳城的街道上,一队穿着兵甲神色傲然的马队在周围百姓的指点议论声中走去。其中,马队里牵着的马车上,堆积了鸟雀、兔子、狐狸等猎物。那车上的狐狸显得特别显眼,火红的皮毛,有一支箭矢从它的背上直插入腹部。此狐狸乃丁原费了不少功夫所猎杀的。
不过比起狐狸,在另外一单独的马车上,一只庞然大物才是周围百姓议论最多。此庞然大物,足有五六个汉子加起来那般巨大,白额上王字斑纹上插着一把小刀,双眼亦是有两把小刀插入,而它那黄黑的皮毛上密密麻麻地大概有数十只利箭在插着。一看,就知在生前与猎杀它的人,有一场极为激烈的拼杀。
“快看这不是城外树林那只吊眼白额大虫,到底是何人有此能耐将其杀死。端的是厉害!”
“我看这至少要数十个人一起做好埋伏,才能将其猎杀。不过,这吊眼白额大虫出了名的狡猾,见人多就避之。没想到,最终还是胜不过人的智慧,遭受了伏击而亡。”
“哈哈,汝等这就孤陋寡闻了。刚才我在城墙边,听到了这马队上的对话。这吊眼白额大虫非是群杀,也无遭伏击。而是一人所杀。”
“什么,晋阳城竟有此人物?难道是丁公的义子,吕奉先归来了?可是,刚才我观遍了马队上的人物,未曾见丁公义子的身影呀?”
“这杀大虫的人非是丁公义子,而是文冠军。文冠军回来并州了!”
“啊!文冠军回来并州了!”
百姓群里,顿时一阵惊呼骚动。文翰冠军之名出于并州,老的称文翰作冠军儿,女的称文翰做冠军郎。虽然文翰非是出身并州,但对于并州百姓来说,早将文翰看做是并州的人,并州的骄傲。
文冠军、冠军儿、冠军郎的称呼在周边的人潮中响起,文翰听到身后有人喊他,苍白的脸色里挤出一丝笑容,向百姓们挥了挥手。顿时,这百姓人潮变得狂热,不断地朝文翰的位置涌去。
“大家静一静,莫要推挤。我们并州的冠军儿,刚才与大虫拼杀,耗费了许多力气,全身虚脱。正是要好好歇息。
大家待冠军儿休养完毕后,等他精神饱满,冠军儿定会与大家好好叙旧。现在,还请大家莫要打扰他,让他与老夫一同回府休息。”
丁原见人情汹涌,场面快要失控,连忙张口喊道。他这一喊,百姓激动的情绪才渐渐地静了下来。文翰在马背上,向周边的百姓屈身赔礼,这神气有些不足,向百姓说了几句。并州百姓听到,好不心疼,在几个有些身份的老人、中年汉子的劝导下,周围的人潮才慢慢地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