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胖子是一个危机意识比宁哲还强的人,听见宁哲说要出去找工作,顿时随声附和道:“哲哥,其实最近这几天,我始终就想跟你提这件事,我早就觉得咱们该去工作,而且都已经找好了!”
宁哲有些意外:“你找到工作了?”
黎胖子看见宁哲惊讶的表情,傲然的啃了一口鸡腿:“是啊!最近这几天,我认识了好几个朋友,咱们后巷的李小毛,他就在西城区的一家酒店做服务生,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一个月可以领到九百块的工资,而且他们的饭店正在招工,李小毛说可以帮咱们安排一下!”
“服务生,就是那种伺候人的工作啊?”宁哲听完黎胖子的话,瞬间兴致全无:“这个工作我不干,我来要塞里面,不是为了伺候这些城里人的!”
“哲哥,这个工作的薪水虽然不多,但是也有好处,首先它中午是管饭的,听李小毛说,当服务生平时还可以打包一些剩饭剩菜回家!”黎胖子憨憨一笑:“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工作,可是我们初来乍到,能选择的机会本就不多,不如就先干着呗,你想啊……”
“这样吧,明天你跟李小毛去做服务生!我已经找到其他的工作了,去西区码头搬货,听说那边一天有四五十块钱的工资。”宁哲看了一眼黎胖子的腿:“你的身上本就有伤,装卸工确实不太适合你。”
“你不跟我一起去啊?”黎胖子听说要跟宁哲分开,心里瞬间没了主心骨:“那我还是跟你一起去码头吧。”
“我说了,你的身体条件不允许你去做码头的工作,现在咱们已经进入了要塞,你得学会自己去适应这里的节奏和生活,因为咱们很有可能是要一辈子都被困在这里面的。”宁哲知道黎胖子在担忧什么,笑着再度递过去了一个鸡腿:“放心吧,你是一个交际能力比我强的人,即便没有我在身边,也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行吧,那我去试试。”黎胖子没有接宁哲的鸡腿,憨笑道:“哲哥,这个鸡腿你吃吧,我吃鸡屁股!这里最香了!”
……
翌日一早,宁哲早早起床之后,去了西郊农贸市场旁边的一处开阔地,这个地方没有名字,但是那些来郊区招工的人,都会选择在这里停车招人,久而久之,这边也就发展成了一个劳工聚集地。
“吱嘎!”
随着一台破旧的卡车压着雪地驶入开阔地,一名身穿狼皮外套,梳着大背头的中年迈步站到了车下,宁哲远远看了一眼,就确定中年的狼皮外衣是假的,据说毛皮的大衣在城里卖的极贵,能穿上这东西,绝对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
包括宁哲在内的百十来个力工,看见中年下车,便齐刷刷的围了上去,宁哲这还是第一次出来找工作,也不知道对方是通过什么方式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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