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氏旗下有一个子公司在西北疆域有很多个瓜桃梨枣等大型种植基地,那里日照时间长,出产的水果糖分很足,就是为了供应公司所需。
如果采购的话,花费不菲,但如果是自己种植,则省却无数。
霍雪桐是一位商人,自然重视公司所获得的利益。
所以,他曾经去当地考察过,了解那里的情况。
说实话,很乱,非常乱,时不时地发生一场两场暴乱。
那么大的一片疆域,又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即使五六七十年代,国家安排了很多上山下乡的知青前往那里开荒,那里也有很多兵团驻守,但地广人稀所导致的就是当地极端宗教主义者并不是心向国家,有异心的狂热分子不在少数。
友好的少数民族朋友不是没有,但民族分裂主义组织急剧增多。
在这种情况下,霍雪桐怎么能放心让权胜男独自前往?虽然她很有本事,也只是为了帮助易天坤,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年轻的女孩子。
“我只是进山,不会接触当地的人。”权胜男连忙道。
“你这么说,我就更担心了。你到时候住在那里?怎么吃?怎么上山下山?昆仑山脉那么长,你去哪一个山峰都不可能当天上当天下,没有指路人,你迷路了怎么办?”霍雪桐越说越不放心,最终一锤定音,“不用多说,我得陪着你!”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偌大一个霍氏集团,旗下子公司无数,方方面面的事务自然多得很,肯定离不了霍雪桐的领导。
霍雪桐淡笑:“我离开一时半会,霍氏倒不了。”
各个公司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负责人,不是离开他就不能运转了。
再说,事业对他来说,远远比不上女友的重要性。
权胜男听了,只有妥协。
虽然听着是无奈的妥协,但实际上她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简直像泡在蜜罐里。
前世,她就是直接登上昆仑山,时光回溯之后,**早已灰飞烟灭,自然没有下山之说,所以倒是真没和当地居民接触过。
听霍雪桐说他和那里的少数民族朋友打过交道,权胜男不由得来了兴致。
“少数民族朋友和咱们的宗教、饮食、住宿等完全不一样,但热情好客的不在少数,到时候办完了易天坤的事情,我带你去品尝当地的美食。”
“我知道,他们的羊肉串很有名!”
“美食可不止羊肉串一种。我在那里认识一个维族的朋友叫艾尼瓦尔,他烤的羊肉串和羊排都非常好吃,他的妻子热依汗很会打馕做拉条子。”
权胜男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虽然她称不上一枚吃货,但她热爱各个地方的地道美食。
特产美食往往体现了当地的风俗人情,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让人吃的时候充满新鲜感愉悦感,离开后也会念念不忘。
看到女友吞口水的可爱举动,霍雪桐眼里溢出满满的笑意。
“虽然首都也有做清真食物的,但终究不及当地的更有滋味,到时候我带你吃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