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十月,屠各酋首张忽暗招旧部,聚众数千据安定郡自称秦王、大单于。明王遣柳、杜洪、刘宁领厢军、府兵五千讨之。十一月,兵至朝那城,北府军四战四捷,擒张忽,斩首两千余,其余皆降。
----------------引言摘述
“杀!”一声吼声像炸雷一样回响在马嘶和马蹄声中,只见一道白光破空划过,接着一颗睁着大大的眼睛怎么也不相信事实的头颅在如箭升起的鲜血中飞动,他花白的胡须和满脸的沧桑显示这位死者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他一头的碎白的发鞭表示他不是拓拔鲜卑人也是被拓拔鲜卑化的其它族人。
头颅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终于扑通地落到了尘土飞扬的地上,很快就在尘土黄雾和纷乱的马蹄中消失了,也许已经被马蹄踏成了泥土,和这黄土混在一起了。
“老爹!”一声高喊撕破土黄色的空气和无穷的混乱,在刀枪碰撞和杀戮声中如麻雀一闪,很快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涂栩只听得懂党项话和官话,对于远处传来的铁弗语一点“领悟力”都没有,但是凭着那凄厉的声音和他在战场上练出来的直觉,涂栩体会到这喊声中包含的痛苦和仇恨。涂栩在挥刀盯着附近向自己冲过来的铁弗骑兵的时候,脑子里却向发出声音的远处充满了警惕。
做为一个千把号人首领的营统领,按照正常地习惯本来是不应该冲杀在最前线的。但是按照镇北军的军法,军官不冲杀在最前面,一旦队伍后退,那他将是第一个被砍头的,于是镇北军形成了一种惯例,军官一般都会冲杀在前面,而士兵也会奋勇向前。人家当官的都冲在前面了,当兵的自然不好说什么。而且一旦军官在前面战死。队伍却后退没有取胜。那么全队伍的人都有可能一起军法处置,统统斩首,不拼命不行呀。
涂栩一边举起马刀,将旁边一个不过十四五岁、露出破绽的匈奴骑兵砍下马来,一边密切关注着自己地属下。这些都是“新兵”,不过严格意义上算不上新兵,都入伍半年了。只是没有真正地杀敌临战过。
真不知道上面是怎么搞得,部属刚跟着自己在战场上血战两回,有了一些实战经验了,上面就把这些军士调走,又换上一批“新兵”,半年下来,自己地兵跟他娘地奢延水还流的快。
不过还好,这些新兵都是从各羌、、匈奴、鲜卑、汉等各族善骑射者中挑选出来的。在家里就能纵马千里。飞射奔兔。加上入伍以来大量的训练和演练让他们很快就成了一名骑兵,缺的只是血与铁的洗礼而已。
这一仗下来后,那些活下来的军士已经有足够地实战经验了。可以勉强成为一个飞羽军骑军了,只是不知道会有多少兄弟过不了这一关,永远地长眠在这块黄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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