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冯晓岗一句“垃圾观众”都要比这些知识分子式的发言与网民的沟通方式更有效。
“好吧。”郑红耸了耸肩,她还是相信老板的判断的,梦工厂的网络营销一向卓越,主要就是有这位老板的提点,即便她有的时候也觉得受益匪浅。
只能说年轻人可能确实是更加了解网络一些。
“不过,京影给‘火星客’等几个影评人博主up主发了律师函,他们的影评和视频中确实有一些比较激进的话,比如攻击《金刚川的导演和京影是阴阳人,是打着旗帜反旗帜,文化婆罗门等涉及到人身的攻击。
京影今天又发了几个律师函,还有一篇严正声明,看起来是要用诽谤或侵犯名誉权来起诉他们,架势是拱的挺足的。
已经有一些营销号联系了我们表达了对此的担忧,c站的梁总监刚刚跟我打电话问要不要删掉一些视频。
司法手段,尤其是京影这种大厂发起的诉讼还是很有威慑力的,这可能会降低对《金刚川的攻击声量。”
陈景行冷笑一声:“色厉内荏罢了,不用管,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京影要真起诉,诉讼费我们梦工厂承担,让他们不要担心。
我还巴不得京影发起诉讼呢,主管部门刚跟秦老打了电话,我们这边肯定不能再添柴了,但京影自作孽可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京影要真是敢发起诉讼,不管是以万能的罪名——侵犯名誉权,还是涉嫌诽谤,只要动用法律武器,他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同呢。
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这都是昏招。
我蜜姐也曾起诉过造谣的网民,而且也胜诉了,还拿到了赔偿。
但那又怎样?
相信如果时间能重来,她肯定不会再起诉这个造谣的黑粉。
起诉造谣者侵犯名誉权或者诽谤也是要挑选合适的对象的。
有些谣言适合起诉,有些谣言只能哑巴吃黄连,咽在肚子里。
否则法官把“是否与刘某军有不正当关系”,“是否整容”“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这种谣言放在庭审上按照程序问原告律师的时候,原告该如何回答?
法庭上说话可跟发微博不一样。
这就像把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放到桌子上,就能让你体会到是否有千斤重了。
还是那句话,上称与不上称是有天渊之别的。
《金刚川的主角人设是不是侮辱先烈,人桥是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这种事情就不能上称。
这压根就不是能摆在桌面上正儿八经辩论的东西。
这也正是这波直指意识形态问题的舆论攻击的狠毒之处,京影能做的只能模湖处理,或者顾左右而言他,绝不能真的就具体问题进行辩解。
当然这种情况主管部门肯定也不乐意见到。
侮辱先烈、歪曲历史,诋毁人民军队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抨击只能停留在网络舆论上,绝不能摆上桌面,因为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最终不仅京影没了退路,电影局等主管部门也要有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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