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初见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完成了第一部文学作品,《红女孩》,这部小说她从高中时期构思至今已有两年,写起来是很不容易的,但在1995年的末梢,总算是完成了初稿,里面不满意或者说还没有想好如何表述的地方还有很多。
她想先给云起看。
她想第一个给云起看。
在北大,初见除了三个室友,真正要好的朋友是没有的。不过三个室友都比较外向,性格活泼,很能聊,也有趣。
有一次,中文系四个男生约她们宿舍的几个女生去什刹海玩。初见拒绝了,她很抱歉地说她还要去图书馆看书学习。
室友廖琪知道攒局的男生真正想约的是初见,初见不去,那些男生肯定提不起劲,这个局就是一个空架子,她劝初见说道:“我的亲姐姐呦!大家一起出去玩玩嘛,你这除了上课,就是天天一个人泡在图书馆里,哪有这么多课给你学的呀,也不觉得无聊孤独吗?”
初见还是礼貌地拒绝了。
她也没有介意室友指出她性格的问题。
因为孤独有什么不好的呢?
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小孩,有水果,有走兽,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熙熙攘攘,灯火辉煌。
对于这个女孩来说,她那坚守了十多年的灯火辉煌的孤独里,到了现在,或许唯一不能缺少的大概是张云起了。
相隔两地,路途千里。
高中时代很多的事情,在渐走的时间中已经开始慢慢淡忘,那些生命当中说过很多次再见的人,就真的再也见不着了。
有时候,初见会有心慌的感觉,哪怕见不着,她每天都要和张云起通一次电话。其实那种想每天粘着他的小女生心理,初见知道实在不大好,但还是每天都会忍不住地想,好想好想。
有一次,初见问张云起:“我们多久没见面了?”
张云起在电话里面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问她:“初见,你知道ILoveYou是什么意思吗?”
初见红着脸说:“我爱你呀。”
张云起说道:“不对,ILoveYou的意思应该是,我们已经有116天没见面了,写的信纸短情长,虽然我也知道这通电话不久后就会挂断,可是,听见你声音的这一分钟里,很温暖。”
其实不管说的好不好听,初见对张云起的情话早已经失去了抵抗力。那一刻她感觉她的手都能把手机捂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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