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那年,我养了一条斗牛犬。我给那条斗牛犬取名叫做叫做奇奇。那个时候,奇奇是我生命的慰藉,不管训练有多苦,挨了多少骂,多少打。晚上我都能抱着奇奇,奇奇会安慰我,舔舐我的伤口。可以说,我们是相依为命的。”
说到这里,沈峰顿了一顿,他道:“罗军,相信你也猜的出后来发生了什么。九岁那年,天王复兴社,培训我的教官让我亲手杀了奇奇。我若不杀,他便要一点一点的折磨死奇奇。我没办法,最后只能将奇奇杀了。然而,这并不是最残酷的。他们将我和奇奇的尸体关在一个笼子里,期限是一个月。这一个月,我没有水,没有食物。于是我只能生吃奇奇的血肉坚持过来。”
沈峰的述说毫无感情,但罗军等人能想象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下所遭遇的那一切,那是怎样的残酷和折磨。
沈峰继续说道:“在天王复兴社里,要活着,就得和畜牲一样,不可以讲感情。不可以心软,不可以反抗。另外,值得一说的是,一直以来,照顾我们饮食起居的是一个漂亮的阿姨。我们都叫她兰姨。兰姨待我格外的好,但我不敢对兰姨依赖。我怕天王复兴社的人会让我杀了兰姨。”
“然而,当时我毕竟还只有九岁。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兰姨的感情还是不可自拔的越来越深。在我的生命中,只有兰姨给过我关怀和笑容。我觉得兰姨就像是我的母亲一般。我还跟兰姨说过,等到有一天,我足够强大的时候,一定带兰姨离开这里。”
沈峰的话里难得的出现了柔软。
显然,他对兰姨的感情要比对那条斗牛犬奇奇的感情要深厚的多。
罗军甚至听出了沈峰对兰姨有一种依赖,是儿子对母亲,也像是对恋人。
在那样的生存环境里,显然沈峰的感情是有些畸形的。
沈峰继续说道:“在我十八岁那年,兰姨死了。我亲手杀的。”
罗军与莫武和秦林都是失色。
“为什么?因为天王复兴社的人逼你吗?”一旁的莫武忍不住问道。
“是兰姨求我杀她的。”沈峰眼中闪过一丝难言的痛楚。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不解。
沈峰说道:“起初是我的教官将我叫过去,他给我一柄匕首,让我去杀了兰姨。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惊呆了,我丢掉了匕首,誓死不从。在我心里,我可以杀尽天下人,但惟独不会对兰姨下杀手。我血红着双眼冲教官吼,有种你就杀了我。”
“后来教官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晚上,我回到房间里的时候看见兰姨。”
纵使隔了这么多年,沈峰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依然是一脸的痛苦。“我看见兰姨被十名大汉给轮流糟蹋了。这十名大汉冷笑的看着我,我上去拼命,他们一脚就将我踹飞了。随后,那些大汉也就离开了。我去看兰姨,兰姨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她哭着求我杀了她。”
“小峰,杀了我,杀了我!”沈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接着又睁开眼睛,说道:“这是兰姨在临死前求我的话,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痛苦绝望。于是,我亲手掐死了兰姨。那一天,我抱着兰姨的尸体哭了一整夜。第二天,我抹干眼泪告诉我自己,沈峰,从此以后,你不需要再对任何人有感情,也不要再为任何人掉一滴泪水。”
罗军与莫武和秦林不禁恻然,沈峰的经历何其残酷,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