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里拥有地生物设备。远比现实世界中先进得多。
第一次实验。林霁云便利用同类型地基因,从人工胚胎中。制造出一个新的“自己”。
他永远也忘不了,复制人从培养槽中走出地那一刻。那家伙,实在太完美了。
健壮、强悍、英俊……最重要的,他很年轻。
恐怕没人能够理解,有谁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强烈的嫉妒
然而,这种事情的确存在。
嫉妒……甚至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嫉妒。
而是那种满怀渴求,却又无法得到满足的失落心理。
林霁云几乎是铁青着脸,咬牙切齿地将自己的第一具作品扔进了回收器。用充满愤怒火焰的双眼,望着那无辜的复制体,在锋利的钢铁粉碎器下,惨叫哀嚎着被分裂成为无数零乱的肉块。
它,同样也是人类。
而且,还是某种意义上,和我完全一样的人。
为什么,为什么他就能拥有我所没有的一切?
生命,我需要生命。
我需要更加强壮的身体。
我需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活下去的权力——
平心而论,林霁云的想法并非疯狂。
其实,“长生”这个话题,在地球生物学界,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
按照某些资深学者的说法——人类,完全可能做到长生不老。
这听起来颇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
但是,究其理论依据,也并非无稽之说。
人类,拥有再生的能力。
细胞的分裂,能够在短时间内治愈受损的身体器官。这是任何人都能明白的道理。
如果,这种分裂过程的度能够加剧,强度能够过正常情况数倍,乃至数十倍。可以想象,即便手脚缺失这样无法弥补的身体损伤,也完全可以通过细胞的作用,再次恢复。
从某种意义上看,再生与长生之间的差异,仅仅只是名词上的不同。究其根底,其实还是细胞在其中挥最重要,也最为微妙的作用。
组类身体的细胞,如果可以永远保持活力。作为主体的人类,自然就能长生。
从理论上看,这完全可行。
可是,细胞和人类一样,同样必须经历生老病死的全过程。
这是大自然定下的铁律,谁也无法违背。
林霁云是一个聪明人。
他很清楚——人类想要长生不死,就必须先做到构成身体的细胞,也能达到同样的生理程度。
这……似乎有些困难。
细胞的生命,极其短暂。
它们的存在,完全依靠不断的分裂。依靠从最初母体分裂产生新的子体,周而复始重复循环生生不息。以这种新旧更替,完成族群存在繁衍的最终目的。
如果,一枚普通的细胞,能够将这种循环一直持续下去。在理论上,同样可以理解成为另类模式的长生。
林霁云的研究,正是以此为出点。
细胞和人类一样,都必须依靠能量维持方可存活。
人类从外界摄取的食物,同样也是用做供给细胞使用。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
其中唯一的区别,不过只是主次之分罢了。
疯子的思维,在常人看来往往不可思议。
连林霁云自己也说不清楚,细胞与主体间究竟应该孰主孰副?
他只明白一点——如果强化细胞的自我意识,那么,缺需能量的它们,完全可以按照自身的利益,促使人体进行额外的能量获取。
这种理论刚刚从其脑子里冒出的时候。连他自己也被骇得怔了半晌。
如果当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操纵世界的核心,也将由人类,彻底变成细胞。
也就是说,细胞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至于人类,不过是其寄生,状如傀儡般的附庸罢了。
未来……真的很可怕,很黑暗。
在利益面前,道德的存在,不过只是一块肮脏无比的遮羞布。
林霁云不想死。
他还没活够。
道德的约束,在他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不过只是一次实验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不过,令他感到尤为意外的是——第一枚强化细胞的出现,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实验所得。
它根本就是从一处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突然骤现。你的意思是,一切变故的出点,并不是由你在操纵?”
对于从对方口中刚刚道出的信息,雷震显得无比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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