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互相试探,对刺几下,要抓身位出来。
但以萨刚刚取好距离时,弗拉德已经算出了乙萨的臂展,走一步的距离,出动的细微动作,甚至心跳的频率,都捕抓到了。
弗拉德不停喝人血,身体开始出现特别情况,他的眼睛反应特别快速,能够快速把周边的信息分析拷贝下来,传入脑海中。
并且他的处在越激烈的战斗中,心情就越亢奋。
他自己把自己洗脑成自己是无敌的存在。
只要拿着手中这把针剑“血刃”,他就不会后退。
他跟大熊一样,都是偏执狂热的天才,认定一件事后,他就刻苦疯狂。
所以才能几年之内,把领内反对者都送上断头台。
别人练剑都是死靶子,他用的是活靶子,活物。
死在他手下的罪犯至少两千人。
他经常自己行刑,对着犯人的要害就是一剑过去。
有时刺破罪人眼球,有时是脖子,有时是后背龙骨,甚至耳孔都有。
血刃沾染无数血后,剑身都开始泛红起来。
弗拉德感受这些人死前的恐惧,刺中不同的要害的反馈。
他甚至把犯人的身体都给用刀解开,钻研刺向哪处,反应最大,血流最多。
所以以萨的动作,他大脑马上就能分析出,这是怎样的一具躯体,惯用动作等等。
他这分析十分精密科学,属于狂热的天才。
加上他给自己洗脑成无敌者,无痛感的存在。
他根本不怕危机,跟敌人对杀换伤,只会使自己更兴奋。
以萨没有一点赢的可能。
当他全身所有的反应都被弗拉德读出后,命运审判下达。
这一战布兰事先给犹塔人通过气,让他们在以萨可能出事前,就丢弃信物表示服软。
弗拉德就是个疯子,他不想一剑刺死以萨,他要折磨这个人,他要看以萨死前的恐惧。
那种表情太美了!
当以萨被打倒,接着弗拉德靠近,用小刀将其左耳割下来后,代表以萨的犹塔人教团终于认输。
以萨已经失去战斗勇气,被割下耳朵后,全身发软不动。
剧烈的疼痛跟害怕,让他知道自己跟弗拉德的差距。
同胞的仇他报不了!
面对失去恐惧表情的以萨,弗拉德没了兴趣,直接下场。
场外的白猿暗道,“这人真是疯子,可不能让殿下(玫瑰)跟她成婚。”
而刚才去换马,重新打造马蹄铁的东方骑士,看见弗拉德的强大后。
他对着身边女伴道,“霸气。”
弗拉德也练出霸气,并为帖木儿跟布兰那种的,王之霸气。
“那你说,他跟大熊谁更厉害些?”
“不好说,看谁武器好点,毕竟血肉之躯,如果都一样好,那就看谁更疯,更不要命。”
“你能赢?”
“我上最少都是打平。”
东方骑士一边说着,顺便把刚从小贩手中买来的的炸豆子一口全吃下去。
“也对,你可是拂晓神剑。”
“这炸豆子真不错,你再帮我弄点来。”
以萨被止血后,布兰又派人下去跟他说,“报仇千万不要急,自己会帮其出头的。”
看了刚刚的举动,布兰还没发现弗拉德可怕在哪,因为不是自己上,不是自己被读出一切动作。
所以他对弗拉德的评价依然是一流好手,而非顶尖高手。
在场高手们,除了拂晓神剑外,没人看出弗拉德真正实力。
持剑比斗第三十七轮。
有着如今米兰第一高手之称的德斯利出场了,他拿着北非战刀。
他的对手来自西非,也就是布兰的贵宾之一,桑海人。
全场唯一的黑肤之人出现,又把眼球都吸引过去。
这场比武对这些精神娱乐贫乏的平民来说,太过有趣。
布兰拗不过西非人的请求,让他们打都跟自己米兰手下打,这样胜负好掌控。
米兰人参战是最多的,还全是好签,所以伤亡十分小。
这个桑海勇士的名字很长,布兰也不知道怎么说,是北非来的翻译用音译报上去的。
叫达拉崩巴班德贝迪普多比鲁翁。
贵族骑士裁判直接简称“达拉崩巴”。
达拉崩巴用的武器,布兰见都没见过,造型之奇特,他也开了眼。
不止他,很多人都猜这玩意怎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