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恩也像其他佣兵一样穿着印有血羽佣兵团标志的软甲,也佩带着长剑,看起来和武士一样,纵马来到李瑟的身边,李瑟瞧了蝶衣一眼,爬了起来,小声在肖恩耳边道:“我大腿两侧疼得厉害,大概是磨破了血泡了。”
肖恩惊奇道:“李瑟大哥你是刚刚学会骑马不久么?照理说,骑了一两个月,就会结老茧子了,怎会还会……”说到这,一眼瞧见李瑟冲着自己翻白眼,登时醒悟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李瑟见这倒霉孩子口无遮拦,难能不急?果然巴斯滕几个人相视而笑,蝶衣却是双颊微红,即便是戴着面罩也露出少女晕红,李瑟没好气地道:“我当然是不习惯骑马了,在我们家乡,只有动物园里才能看到马。”
肖恩睁大了眼,“动物园是什么?你们家乡的马很稀少么?那还真是,真是……”估计他要说的是“可怜”二字,只是没说出口罢了,李瑟叹息着夏虫不可以语冰,也不去理会他那充满同情的目光,道:“快给我用治愈术吧!别耽误了大家的大事。”
肖恩连连点头,治愈术已毕,李瑟顿感疼痛消失,连声叫好,这治愈术果然是神奇啊,虽然这个世界太过原始,却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魔法这种东西就非常有用,比现代那什么线缝合伤口的外科手术强上百倍,而且还不留疤痕,基本上只要不死,都能救活,李瑟忽然想,若是自己还能再穿越一次就好了,先拉上一票祭师,回到三国时代,专门给东吴的伤兵治疗,想要我瑟哥效力,很简单,叫大乔小乔一齐嫁了给我就行,嗯,最好是连吕布的老婆小貂貂也一并娶了才好。
大伙儿见他发呆,目露“奇光”(其实是淫光),还以为肖恩的治愈术把他脑子给治傻了呢!哪能猜到这个天才居然能想到三国时代去了。
“大家走吧!还愣着干什么?还没到吃午餐的时候呢!”李瑟哈哈一笑,潇洒地跨上马背,正欲振臂一呼,让大家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吃灰,却发现人家上马的速度比自己可要快多了,巴斯滕还顺便冲着自己笑了一笑,也不知这小子是什么意思,嘲笑我大腿磨出了水泡?下次请客不请他了!李瑟恨恨地想。
………………
一路跋山不涉水,急行军下,终于在第三十二天的早晨赶到了他们的目的地扎兰吉,还是比预定的日期晚了两天,这还是熬了好几夜,通宵赶路,要不然真不知道要晚多久了。当他们来到扎兰吉城时,却是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原来在他们到来之时,竟然发现,在扎兰吉已经聚集了大大小小的佣兵团足足有上万人!
李瑟不说,他是新担任的翔宇佣兵团团长,谁都不认识,而血羽是老牌的最强佣兵团,自然是什么都瞒不过他们。上万个佣兵,意味着什么,以最多人数两百佣兵的限制来算,这个北方边陲重镇竟然聚集着至少五十个佣兵团,如果每个团来的都不是全数,就好像血羽一样,只来了二十人,翔宇来了两个,那么,说不定扎兰吉就有着上百甚至几百个佣兵团了。
随着血羽和翔宇的到来,基本上没人再来了,他们一进城,便受到了各个佣兵团的关注,佣兵团的大佬来了,他们怎会不动容?其实说起来,这一行二十二人,就只有李瑟一个是没有戴着面具的,当然,他本身也就长得不错,虽然皮肤黑了点,但却胜在健康,当无数火辣的女佣兵向他投来火辣辣的秋波时,久经沙场的李瑟也是禁不住飘飘然了……
……其实,石头今天有点郁闷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很失败,付出了真心去对待,为什么就不能感动她。什么是爱情,有时候,这是个很俗的问题,不过,还是免不了会在心中去想,什么才是爱情,也许,只存在于小说这种虚构的世界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