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起源于民间,远在商周已初现雏形。西周祭祀或庆典,要“击钟列鼎”而食,众人围鼎将牛羊肉等放入鼎中煮熟分食,这就是最早的火锅。
汉时又比这再改进了些,出现了了送入炭火和通风的烟孔。但是想达到后世那样即涮即吃的火锅,可以说还早得很。
先放一大勺芝麻酱,再放一点韭菜花。再一点点蚝油和花生碎,再放一小勺火锅汤搅匀。简易版火锅蘸料就成了,她一分为二,递给刘彻一份,叫他蘸着吃。
说是简易,但就是蚝油都是阿娇折腾少府两年才折腾出来的。蚝油味极鲜美,但是无奈不知道制作工艺。最后才摸索出来用水将鲜蚝煮至理想黏度,但是火候时间都是很难掌握的。
自觉已经推动美食发展的阿娇把一筷子片的极薄的羊肉放进去,在里面打了个滚就夹出来。吃了一口,果然鲜嫩膻香,又给刘彻烫了一筷子嫩羊肉夹给他,说:“下菜啊,这个也跟炙肉一样自己动手吃起来才有意思。”
刘彻趁热吃了一口涮羊肉,嫩,鲜。
嗯,是同暖锅区别挺大的。
夹起一片薄的能叫人看起纹路的的羊肉,伸到沸水里涮到变了颜色就在蘸料碟碗一蘸,趁着热吃到嘴里。鲜嫩可口的肉片儿。
这样薄到能一烫就熟的肉片,少府里最精于肉案的人也是做不到的。刘彻略想想,就知道该是拿到冰库里去冻过,趁着将化未化之时,飞刀片成。
娇娇啊,倘若把用在这些地方的心用到书法丹青上,不说十分出色,也足够称得上才女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身后名,但却无比希望后人说到娇娇时赞一句千古一后。
他心中想着事,手上的动作却是没有慢。热腾腾的火锅,渐渐叫他额上起了一层细汗。这个特别的暖锅,除了现在吃稍热一点都挺好的。没一会,就同阿娇把桌上切的嫩牛嫩羊吃光了。
漱口完照例在书房写字的时候,刘彻就看到了昨天阿娇又翻出来的火锅草图。他想起他们用的锅子,不禁笑道:“娇娇,除了他们做的精细点,华丽点,你画的也还是可以啊。”
怎么明明是夸人的话,到了他嘴里就这么别扭呢?
阿娇撅起嘴不想理他,悬着手腕接着写。
嗯,坚持久了,看着自己写的越来越好,还是会叫人有种成就感的。
她的字没有写完,刘彻突兀地从后面一把把她抱起放到了案上。她的笔一下划过他的胸口,留下轻重不一的一笔。他勾起一笑,轻轻地自她手里取下笔放下。
轻轻的吻落在她的额头上,渐渐地等到唇上到脖子间到胸前时变成了骤风暴雨的热情。阿娇叫他亲的有些发懵,不是好好学习来着的吗?
她又撅起嘴来表示不满,刘彻轻笑起来。还不知道这样又撒娇又发脾气的她,最叫他想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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