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又是一声枪响。就在我朝坑道口跑去时,正看见一名志愿军战士头部迸出一道血花倒在血泊中。
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坑道的拐角处闪烁着探照灯的强光,把驻守在这里的战士照得一清二楚……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美军的狙击手能够精确的命中守在坑道里的战士的原因吧。果然是个好办法,用探照灯对着坑道口照。志愿军战士原本躲藏在暗处,这么一照就变成在明处了。美军的狙击手本来在明处,但志愿军战士却因为被强光照着看不见任何东西,所以他们又变成在暗处。
果然不愧是美军的精锐部队!只是让我奇怪的是,驻守在坑道口的志愿军战士怎么会任由那些美国佬把探照灯对着坑道口照。探照灯那么大的一个玩意,而且还在这么近的距离,要想把它们一枪打爆并不是很困难不是?
“参谋长……”坑道口的战士叫了一声,这才把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留神一看,不由恨得直咬牙,只见地上已经躺着三名志愿军战士的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头部中弹,一看就知道是狙击手干的好事!
“参谋长!”苗怀志跑到我跟前来报告道:“美国佬在坑道外打灯,咱们什么也看不见,已经牺牲了三个同志了……”
“这我看得见!”我怒目一瞪就打断了苗怀志的话:“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是怎么让美国佬给打上灯的?这么大的灯也能让他们打在坑道口上?你们是怎么防守的?”
之前我一直没有发现自己脾气暴燥,也正因为我没脾气,所以在现代时就被同事落了个“绵羊”这样不雅的外号。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披着羊皮的狼……
“参谋长!”苗怀志颓唐地摘下了帽子,深深叹了一口气:“那些鬼子精得很,他们不是在咱们面前打灯,他们是把探照灯从上面吊下来的,咱打不着啊!等看见的时候,那子弹都过来了……”
“哦!”听着苗怀志的话,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美国佬的办法还真是绝了!把探照灯从我们头顶上吊下来,当我们看到探照灯的时候,也就是意味着探照灯的光线就照在我们身上了……这时潜伏在外头的敌人狙击手也就看清了目标,接着就可以扣动扳机一击毙命!
他的目标是我!我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因为我知道,美军如果是用这种方法让我们处于明处的话,根本就不需要动用狙击手。他们完全可以用普通的美国大兵,他们就算枪法不好,也可以用机枪、用火焰喷射器,甚至可以用火箭筒……我想,这情况就连游骑兵都不值得为此冒险,而他们却动用了狙击手。
一名出色的狙击手,对一支部队来说是一笔不少的财富。甚至可以说,一名可以称之为高手的狙击手,在部队里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美军很懂得利用资源,所以在这时用上狙击手很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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