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速速出城!”
江冠军手中长枪一招,率领众人出了城门。
金珠杀的兴起,兀自不肯罢休,提着弯刀奋不顾身的追杀逃兵。
阵阵惨叫声中,又有数名叛军死在了她的弯刀之下。
“金姑娘快走,休要恋战!”
江冠军无奈,只能追上前去,一把扯住了金珠的衣服,“万一杨氏叛军追了过来,咱们就麻烦了。”
“我才杀了三十多人,一点都不过瘾!”
金珠无奈的跺跺脚,跟着江冠军出了城,“杨应龙的叛军战斗力一点都不强,咱们干脆率领弟兄们杀过来,关门打狗,将他们灭了算了?”
江冠军一边催促着金珠快走,一边提醒道:“不可大意,夜晚混乱,咱们轻装袭击,敌人在明我们在暗,所以能够轻松杀敌。如果当面锣对面鼓的厮杀,敌人十倍于我们,绝无获胜的可能。”
江冠军知道,身后的这帮兄弟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加上夜色的掩护,敌明我暗,所以杀起叛军来仿佛砍瓜切菜。
但倘若把四百多人的队伍全部拉出来和对面厮杀,那些才训练了半年的农民,甚至是乌龙山的土匪,单兵战斗力未必会比叛军强。
以四百多人对阵四千多人,十倍的差距,就算是戚继光将军在世,也难以获胜。
众人一阵急行军,很快就和朱任侠率领的主力汇合。
“三叔,找到田宗仁了吗?”
见到众人平安归来,朱任侠笑脸相迎。
对于这支王牌队伍的作战能力,朱任侠百分之百信任。
以江冠军的武艺,再加上金珠作为副将,率领久经沙场的戚家军在混战中执行个“斩首任务”,可以说是小菜一碟。
“首级在此。”
江冠军把背在肩上的头颅晃了晃,“田宗仁、田文父子已经全部授首,今晚算是斩草除根了。”
“查看下诸位兄弟的伤亡。”朱任侠细心的提醒道。
经过徐乐和侯捷的清点,进城的时候三十人,回来的时候十五双。
无一死亡,只有三人受了轻伤。
一个背部中箭,一个肩膀中刀,另外一个小腿被火铳射出来的铁球击伤。
三人堪称好汉,尽管鲜血染红了战袍,可是却都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我来给你们包扎!”
金珠命人把自己的医药箱拿来,在火把的照耀下,飞快的给三名伤员做了包扎。
望着远处火光冲天的黎平城,江冠军忍不住叹息一声。
“我们虽然借着黎平城之乱杀了田宗仁,报了血海深仇,铲除了田氏对长安镇的威胁。但却也给城内的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今夜家破人亡者恐怕不在少数。”
朱任侠叹息一声:“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把田宗仁除掉,他就会一直找我们长安镇的麻烦。”
江冠军愤怒的道:“可恨的是杨应龙手下的叛军入城之后毫无纪律,对百姓们恣意劫掠。若是他能够严加约束部下,百姓们也不至于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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