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的地点干脆连个码头都没有,只是在湖滩上埋了几根桩子,并且这个地方也是在一片树林之间。
弗拉基米尔带着程煜和劳大鹏钻进了树林之中,走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才终于离开了树林的范围。
又沿着公路走了一公里多,弗拉基米尔表示到地方了。
站定下来,程煜看出路边延伸下去应该是一个小村庄,里边零落着有几幢房子,附近都是大片的农田。
而在那几幢房子之间,有着一小块空地,上边停放着几辆皮卡。
程煜皱皱眉,道“你不会是用皮卡来对待你的客户的吧?”
弗拉基米尔哈哈一笑,说“我们的车不方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在这买了一间农舍的仓库,把车停在了里边。”
带着二人很快走到了一间仓库前,弗拉基米尔掏出钥匙打开了仓库门上的大锁,双手撑在门上,用足了力气,才将那扇铁门推动。
进去之后,仓库里空空荡荡,只有在中间的位置有一件被雨布盖住的庞然大物。
毫无疑问,这就是那辆车了。
拉开雨布,里边露出了一辆看上去颇有些老旧的大型suv,正常的载客人数通常是五人,但后备箱的位置还有两张折叠的座椅,这是一辆标准的七座大型suv。
只不过,这辆车,看上去颇有些年代感了。
“这车还能跑么?”程煜有些怀疑的围着车头打转,锈迹斑斑的车身,甚至挡风玻璃上都满是划痕,很让程煜担忧。
弗拉基米尔笑着说“放心吧,除了外壳,里边都是新东西。没办法,在这种鬼地方,你要是弄一辆崭新的车,太惹人怀疑了。而且,即便是新车,一会儿的路上跑上两遭,也不会比这强到哪里去。”
“听起来咱们一会儿的路似乎很是坎坷?”
“为了直穿边境,所以走得是当地农民皮卡开出来的路,长年累月的皮卡碾压,几乎是直接从那片低矮的山体上插过去。接近二百公里就能抵达边境。否则,要是绕路的话,你们真的就得先进城,然后再往边境赶。那少说也得四百多公里,而且路况也并没那么理想。”
程煜点点头,说“这是你的路,你决定怎么走。”
“你们算是运气好,我前两天刚来过一趟,冰箱里准备了不少食物。否则的话,咱们就得饿着肚子上路了,或者只能绕道巴布什金了。”
弗拉基米尔一边说着,一边朝着仓库深处走去,程煜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说“你之前不是说过要让我给你那些边防的兄弟带点酒的?既然咱们不去巴布什金,我给他们现金行不行?”
“他们可不要现金,钱再多,在边境也不好使,没有物资你就是比尔盖茨在那儿也不好使。我仓库里有酒,一会儿搬几箱上车,你照价付钱给我就行。这些东西,我回头再让村民帮我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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